神思电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2-26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
本着认真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人员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
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其本人同意,聘任的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合法有
效。
2.经审查,本次聘任的高管人员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因此,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聘任井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本页无正文,为《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罗炳勤:_________
(本页无正文,为《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蔡庆虹:_________
(本页无正文,为《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孙毅: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