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思电子: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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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对公司 2018 年度经营管理和业绩的基本评价
2018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
督职责。监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
度,经营班子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未发现经营中存在违规操作行为。
二、监事会会议情况
2018 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十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第三届监事会 2018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18 年 1 月 15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确认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3)《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
(4)《关于修订<章程>的议案》
2、 第三届监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15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 第三届监事会 2018 年第三次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7 年审计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17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2018 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及公司对外担保
的议案
(10)《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
(11)《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2)《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3)《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4、第三届监事会 2018 年第四次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审议<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5、第三届监事会 2018 年第五次会议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增加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第三届监事会 2018 年第六次会议于 2018 年 8 月 8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7、 第三届监事会 2018 年第七次会议于 2018 年 8 月 30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增加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 第三届监事会 2018 年第八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2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审议公司〈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增加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 第三届监事会 2018 年第九次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21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审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10、 第三届监事会 2018 年第十次会议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议案》
三 、监事会对 2018 年度公司运作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
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报告期内公司的有关情况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赋予
的职权,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
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
序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
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
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结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的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
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
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
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2018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18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的情况。
(四)监事会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
年度发生并累积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五)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发表了专项意见:《2018 年年度报告》
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比较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能够
得到有效执行,在防范和控制公司各类风险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
价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制定并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
情人管理制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
理制度,未发生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八)监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九) 监事会对公司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质,在为公司提
供 2018 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认真地履行双方合同中所规
定的责任和义务。
四、2019 年工作计划
2019 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勤勉尽责,加强对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对
外投资、对外担保、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情况等重大事项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的监督力度,积极履行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
股东利益;
检查公司财务情况,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监事会的日常工作。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通
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公司监事会成员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学习,进一步加强监事会成员业务和知识面的提升,
不断提高监事会的监督检查技能,与董事会和全体股东一起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确保公司
内控措施的有效执行,防范和降低公司风险,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2019 年度监事会将着重提高审计监督效用,使得公司在新业务体系下对风险的防范和
预警机制得到完善,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可持续的稳健发展。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