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力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1-19
证券代码:300480 证券简称:光力科技 公告编号:2018-066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3 日以电子邮
件和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18 日上午 9 点在公司 310 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会
议董事 9 名,实际参与会议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赵彤宇主持。董事会秘书兼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曹伟、副总经理刘春峰、副总经理王新亚、副总经理陈登
照、副总经理赵旭阳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根据目前的市场发展变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瓦斯与粉尘
监控设备与系统改扩建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和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使用剩
余募集资金8,448.71万元(含利息)向全资子公司郑州光力瑞弘电子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光力瑞弘”)增资用于发展 “智能安全生产装备及系统改扩建
项目”;拟将“研发平台升级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其中1,335.61万元继续实施该
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000万元(含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
需要,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紧密相关,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必要的条件,进一步
扩充公司流动资金余额,增强流动性,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推动公司持续发展。
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实施将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扩大公司生产规模,提高盈
利水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以及独立董事所发表意见的具体内容
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账户及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瓦斯与粉尘监控设
备与系统改扩建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和资金用途并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
司郑州光力瑞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
投资者的利益,根据相关募集资金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光力瑞弘、浦发银行
郑州汝河路支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将浦发银行郑州高新区支行
(76160154800004554)全部募集资金转至浦发银行郑州汝河路支行
(76260078801500000291),待募集资金完全转出浦发银行高新区支行后,公司
将择期注销浦发银行郑州高新区支行(76160154800004554)募集资金存储专户,
原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同时失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18 年 12 月 4 日(星期二)下午 2:30 在公司 310 会议
室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