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力科技: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2-08
证券代码:300480 证券简称:光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9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2日以电子邮件和
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2月5
日上午9点在公司310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
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赵彤宇主持。董事会秘书兼副总
经理、财务负责人曹伟,副总经理王新亚、副总经理陈登照列席了本次会议。本
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
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和技术骨干的积极性,有效
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
的长远发展,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
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公司董事李祖庆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
决;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起草了《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
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公司董事李祖庆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
决;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
的议案》
为了合法、顺利地实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①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②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
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
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③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
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
予/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④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激励协议
书》;
⑤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
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⑥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归属;
⑦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
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⑧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⑨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
划的变更与终止等程序性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
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但如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
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止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
的该等决议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⑩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
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
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
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
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
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
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
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
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
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
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公司董事李祖庆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
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补选)的议案》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李玉霞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李玉霞女士因个人
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
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其辞呈自送达之日生效。辞职生效后,李玉霞女士仍在公
司任职。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提名朱海峰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担任非独立董事并兼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
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1年2月25日(星期四)下午2:30 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要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7日
附件:朱海峰先生简历
朱海峰,1972 年 11 月出生,上海交通大学工学博士,2000 年 8 月至 2001
年 12 月任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投资部资深研究员;2001 年 12 月至 2003
年 1 月任平安证券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研究总监、投资经理;2003 年 1 月至 2005
年 3 月任西南证券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2005 年 3 月至 2009 年 9 月历
任浙江华立仪表集团副总裁、财务总监,云南南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
华策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香港华策金融有限公司副总裁;2009 年至今,任上
海济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市心海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深圳
市心海嘉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海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被执
行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