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力科技: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1-02-20
证券代码:300480 证券简称:光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3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
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以下简称“《业务指南》”)
的相关规定,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
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 司于 2021年 2月 8日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等公告,并于2021年2月8日同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间为2021年2月8日至2021年2月18日,公示期间相关人员若有
异议可以通过电话、邮件或当面反映情况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进行反馈。
截至2021年2月18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2、关于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公
司或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二、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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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管理办法》、《业务指南》、《公司章程》,公司对拟激励对象的公
示情况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均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重要影响的人员,包括部分
上市公司(含公司或控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公司近四年2次以上进入前
五名的管理精英、或半导体新业务国产化核心研发技术人员等。
2、激励对象均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任职3年以上,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
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4、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
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 2月 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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