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力科技: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1-02-26
股票代码:300480 股票简称:光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4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2 月 8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首次公开披露。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
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以下简称“业务办理指
南”)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
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0 年 8 月 7 日至 2021 年 2 月 8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
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
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1、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结果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3 日出具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在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中共有 2 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同时也是激励对象)存在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具体情况详见附件《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情
况》。除上述人员外,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
的情况。
2、关于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上述 2 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的交易行为早于知悉内幕消息之前,
系其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以及个人资金安排而进行的操作,不
存在因知悉内幕信息而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和保密制度,
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将本次激励计划
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表》登记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公告本次激励计划前,未发现存在内幕信息泄
露的情形。
经公司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
买卖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
清单》。
特此公告。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25 日
附件:《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情况》
累计买入公司股票数 累计卖出公司股票数
序号 姓名 交易期间
量(股) 量(股)
2020 年 11 月 16 日-
1 石云鹏 2400 0
2020 年 12 月 9 日
2020 年 8 月 7 日-2020
2 张志强 3100 4400
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