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力科技: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江泳)2021-03-31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江泳)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
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会、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
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作用,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0 年度本人在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1、参加董事会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在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
如下: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
姓名 职务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席会议
江泳 独立董事 9 9 0 否
2、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在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 2 次股
东大会。
3、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为本人在职期间公司 2020 年度
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
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
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如下:
1、在 2020 年 3 月 27 日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对 2019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2020 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2019 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暂用
和对外担保情况等年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在 2020 年 4 月 17 日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聘任高
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在 2020 年 7 月 29 日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对 2020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0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在 2020 年 9 月 11 日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对关于聘请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专项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在 2020 年 9 月 14 日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对公司符合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
股东回报规划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在 2020 年 12 月 1 日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对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
关要求,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和义务。2020 年度,本人共参加审计委
员会召开的 5 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就定期报告、内审部工作报告、募集资金的
存放与使用等事项进行审议,与各位委员达成一致意见后报送公司董事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开展了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工作。2020 年度,本人共参加提名、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的 1 次会议,委员会就 2020 年度董事、高管的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事项,与各位委员达成一
致意见后报送公司董事会。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
务状况,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
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并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
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
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
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二)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完善
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
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历
次董事会的议案,首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
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三)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要求行使
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
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
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了更好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度,参加相关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
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
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议事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
七、其他工作情况
1、2020 年度,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0 年度,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0 年度,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和客观的原
则,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建言献策。今后将继
续加强与公司各中小股东、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人员之间的沟通和学
习,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
特此报告,谢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江 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