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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力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半年度跟踪报告2021-08-2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光力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秦国安                   联系电话:010-6083 3022
保荐代表人姓名:洪建强                   联系电话:010-6083 395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 0 次
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
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是
(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
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已无募集资金专户,公司 2020 年募集资
                                         金已使用完毕销户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 是
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1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 是
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 经持续督导项目组 2021 年度现场检查,
情况                                   并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问题。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 0 次
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 是
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1 年 3 月 25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重点介绍了《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从募集资金存
                                       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


                                   2
                                                                等几个方面,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讲解。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无                                    不适用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无                                    不适用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无                                   不适用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1、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本人作为光力科技股
            交易对方:   关于同业     东期间,本人保证不利用股东地位损害光力科技
资产重组                                                                            2016 年 12
                                      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时所作承    邵云保、邵   竞争的承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2、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本人作为光力科技股   月 15 日
诺
               晨           诺        东期间,本人、本人的近亲属(近亲属的范围参
                                      照现行有效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3
                        规则》的规定)及本人、本人的近亲属实际控制
                        的其他企业(如有)保证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
                        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经营、合作经营、
                        联营等相关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光力科技及
                        其下属公司、常熟亚邦及其下属公司相同、相似
                        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同时,本人及本人的近
                        亲属不会以任何形式受聘于任何与光力科技及其
                        下属公司、常熟亚邦及其下属公司相同、相似或
                        构成实质竞争业务的公司;如在前述期间,本人、
                        本人的近亲属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获得
                        的商业机会与光力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常熟亚
                        邦及其下属公司的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
                        发生同业竞争的,本人将立即通知光力科技,并
                        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与光力科技,以避免与光力
                        科技及下属子公司、常熟亚邦及其下属公司形成
                        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确保光力科技及其他
                        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3、在本人作为光力科技股东期间,如光力科
                        技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本人、本人的近亲属及
                        本人、本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如有)将不与光
                        力科技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若出现可能与光力
                        科技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的情形,本人将采取
                        停止构成竞争的业务、将相竞争的业务以合法方
                        式置入光力科技、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
                        第三方等方式维护光力科技的利益,消除潜在的
                        同业竞争;
                            4、本人严格履行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
                        人将立即停止违反承诺的行为,对由此给光力科
                        技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本次交易前,本人及其实际控制的其他企
                        业(如有)与常熟亚邦之间的交易(如有)定价
                        公允、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显失
                        公平的关联交易,且本人及其实际控制的其他企
                        业(如有)现在或将来尽量减少与常熟亚邦之间
                        发生关联交易;
交易对方:   关于关联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    2016 年 12
邵云保、邵   交易的承   其他企业(如有)将尽量减少或避免与光力科技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合理存在的关     月 15 日
   晨           诺
                        联交易,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
                        将与光力科技按照公平的市场原则和正常的商业
                        条件签订相关协议,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
                        易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关联交易价格
                        的公允性,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占用光力科


                                             4
                               技的资金、资产、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
                               光力科技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保证不通过关
                               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
                               诺导致光力科技遭受损失的,本人愿意承担赔偿
                               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彤宇承诺:所
                               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
                     限售安    不低于发行价;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后,在其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
                    排、自愿                                                                作出承诺
                               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      2015 年 07
           赵彤宇   锁定股份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若其在                   日至承诺   正常履行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      月 01 日
                    和延长锁                                                                履行完毕
                               申报离职,自其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定期限    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因本公司进行
                               权益分派等导致其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发
                               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其将购回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其已公开发售的股份,购回价
                               格以发行价和证监会认定违法事实之日前 30 个交
                    依法承担   易日公司股票二级市场均价孰高者确定,上市后
                                                                                            作出承诺
首次公开            赔偿或补   如发生除息除权,前述发行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      2015 年 06
发行或再   赵彤宇              相应调整。                                                   日至承诺   正常履行
融资时所            偿责任的       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如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月 19 日
                                                                                            履行完毕
作承诺                承诺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
                               受损失的,将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
                               的若干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承担其作为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应承担的责任,赔偿投资者损
                               失。
                                   “本人所持光力科技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
                               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本人所                   作出承诺
                    减持股份   持有股份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2015 年 07
           赵彤宇                                                                           日至承诺   正常履行
                      承诺     行价(如遇除权除息,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且      月 01 日
                               将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如未履行该等承诺,                履行完毕
                               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光力科技所有。”
                                   “本人将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5 号——股东                  作出承诺
                    增持股份   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业务管理》等法律法规      2015 年 06
           赵彤宇                                                                           日至承诺   正常履行
                      承诺     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月 19 日
                               单次及/或连续十二个月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                    履行完毕
                               过公司总股本的 2%。


                                                     5
                        增持股票时,本人将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
                    划(应包括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
                    时间等信息)书面通知公司,在公司增持公告作
                    出之日起下一个交易日开始启动增持,并在履行
                    完毕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 30 日内实施完毕。在
                    出现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情形起 5 个交易日内,本
                    人将就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告知公司董
                    事会,并按照提出的计划增持公司股票。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稳定公司股价而采取
                    公司回购股份的措施的议案时,本人将投赞成票
                    积极促成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
                        若本人未履行增持股票义务,公司有权责令
                    本人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仍不履行的,
                    公司有权扣减其应向本人支付的分红。”
                        1、“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将不
                    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现有及将来
                    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目前未拥
                    有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任何其他企业、机
                    构、实体的股份、股权或任何权益,将来也不会
                    直接或间接在该领域进行投资、收购,或在该等
                    企业、机构、实体中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作出承诺
         避免同业   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2015 年 06
赵彤宇                                                                          日至承诺   正常履行
         竞争承诺       2、本人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    月 19 日
                    公司之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本人                  履行完毕
                    将立即通知公司,并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公司。
                        3、本人承诺将不向业务与公司之业务构成竞
                    争的其他企业、机构、实体或个人提供技术信息、
                    工艺流程、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
                        如上述承诺被证明为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
                    人将向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
                    事,为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作出了
                    一系列公开承诺,如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
                    愿意采取或接受以下约束措施:1、在有关监管机
                    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2、给投资者造成直接
                                                                                作出承诺
                    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3、有违法所得的,按相    2015 年 06
赵彤宇   其他承诺   关法律法规处理;4、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                 日至承诺   正常履行
                    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5、冻结本人所持有    月 19 日
                                                                                履行完毕
                    的公司全部股票并暂扣本人应享有的分红、工资、
                    薪金所得,直至违反承诺事项消除或损失赔偿结
                    束;6、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此外,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
                    弃履行已作出的承诺。”




                                           6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在
宁波万丰                赵彤宇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隆贸易有                                                                            作出承诺
             股份回购   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若赵彤宇在本     2015 年 07
限公司、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申                  日至承诺   正常履行
               承诺     报离职,自赵彤宇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     月 01 日
淑兰、赵彤                                                                          履行完毕
                        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因本公司进
亚、赵彤凯              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本公司所持光力科技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本公
宁波万丰                                                                            作出承诺
             减持股份   司所持有股份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减持价格不低     2015 年 07
隆贸易有                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日至承诺   正常履行
               承诺     且将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如未履行该等承    月 01 日
 限公司                                                                             履行完毕
                        诺,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光力科技所
                        有。”
                            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
                        中国证监会认定违法事实后 30 天内启动回购公司

             依法承担   公开发行的股票,回购价格以发行价和证监会认
光力科技                定违法事实之日前 30 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二级市                作出承诺
             赔偿或补   场均价孰高者确定,上市后如发生除息除权,前     2015 年 06
股份有限                                                                            日至承诺   正常履行
             偿责任的   述发行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月 19 日
  公司                      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如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履行完毕
               承诺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
                        受损失的,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
                        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
                        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赔偿投资
                        者损失。
                            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将不在中

公司控股                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现有及将来从事
                        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目前未拥有与
股东、实际              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任何其他企业、机构、

控制人赵                实体的股份、股权或任何权益,将来也不会直接
                        或间接在该领域进行投资、收购,或在该等企业、                作出承诺
彤宇先生     避免同业   机构、实体中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     2015 年 06
                                                                                    日至承诺   正常履行
及其他重     竞争承诺   核心技术人员。                                 月 19 日
                            本人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公                  履行完毕
要股东万                司之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本人将

丰隆、陈淑              立即通知公司,并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公司。
                            本人承诺将不向业务与公司之业务构成竞争
   兰                   的其他企业、机构、实体或个人提供技术信息、
                        工艺流程、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


                                            7
                                       如上述承诺被证明为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
                                   人将向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因本公司拟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本公司作出了一系列公开
                                   承诺,如本公司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愿意采
           光力科技                                                                             作出承诺
                                   取或接受以下约束措施:1、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     2015 年 07
           股份有限    其他承诺    的期限内予以纠正;2、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                日至承诺   正常履行
                                   依法赔偿损失;3、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     月 01 日
                公司                                                                            履行完毕
                                   规处理;4、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
                                   将继续履行该承诺;5、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
                                   取的其他措施。”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公司 2021 年限制
           光力科技    制性股票                                                                 作出承诺
                                   性股票激励计划披露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      2021 年 2
                       激励计划
           股份有限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日至承诺   正常履行
                       披露文件                                                     月5日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公司   不存在虚                                                                 履行完毕
                                   法律责任。
                       假记载的
                         承诺

                                       1、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信息
                                   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未
                                   行使权益应当统一注销,已经行使权益的,本人
股权激励
                                   将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
  承诺
                       关于有关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
                       披露文件    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作出承诺
                       虚假记载        2、本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2021 年 2
           激励对象    等情况下    的规定,不存在《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日至承诺   正常履行
                       所获利益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前 6     月5日
                                                                                                履行完毕
                       返还公司    个月内知悉内幕信息或泄露内幕信息而导致内幕
                        的承诺     交易发生的情形;
                                       3、本人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资金来源合法合
                                   规,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
                                   相关规定的情况,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
                                   向本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财
                                   务资助的情形、计划或安排。
承诺是否
           是
及时履行
如承诺超
期未履行   不适用
完毕的,
应当详细
说明未完
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
及下一步


                                                       8
的工作计
划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存在以下中国
       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 证监会(包括派出机构)和贵所对本保荐机构或
       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者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
       整改情况                       1、2021 年 1 月 7 日,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
                                  对我公司保荐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盛屯矿业”)出具《厦门证监局关于对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
                                  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行
                                  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4 号),认为盛屯矿业
                                  2015 年 5 月至 2019 年 4 月期间存在关联交易未审
                                  议披露,2019 年至 2020 年 1 月存在个别贸易业务
                                  不具备商业实质,2018 年、2019 年存在生产成本
                                  核算有误、合并抵消有误、往来款抵消有误的情
                                  况,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二条、第四十八条的
                                  规定。
                                      我公司及盛屯矿业在收到上述监管函件后高
                                  度重视,仔细分析问题原因,并落实整改,督促
                                  相关人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完善信息
                                  披露工作,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杜绝类
                                  似情况再次发生。
                                      2、2021 年 1 月 23 日,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
                                  局对我公司出具《深圳证监局关于对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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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2021〕5 号),上述监管措施认定:私募基金
托管业务内部控制不够完善,个别项目履职不谨
慎;个别首次公开发行保荐项目执业质量不高,
存在对发行人现金交易等情况关注和披露不充
分、不准确,对发行人收入确认依据、补贴可回
收性等情况核查不充分等问题;公司个别资管产
品未按《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
规定。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
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
    我公司在收到上述监管函件后高度重视,对
私募基金托管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和资产管理业
务进行深入整改,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内控制度
和流程规范,保障业务规范开展,谨慎勤勉履行
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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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半
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秦国安                      洪建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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