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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力科技: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王林)2022-03-31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王林)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
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
用,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1 年度本人在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1、参加董事会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在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11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董事会情
况如下: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
  姓名       职务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席会议


  王林     独立董事       11           11         0               否


   2、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在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 5 次股
东大会。

   3、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为本人在职期间公司 2021 年
度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
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
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 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如下:

    1、在 2021 年 1 月 13 日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对变更会计师事务
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在 2021 年 2 月 5 日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对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在 2021 年 3 月 30 日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对 2020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2021 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2020 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暂用和
对外担保情况等年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在 2021 年 4 月 23 日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对现金收购先进
微电子装备(郑州)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在 2021 年 7 月 17 日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对参与先进微电
子装备(郑州)有限公司 25.5102%股权竞拍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在 2021 年 7 月 30 日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对 2021 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1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等,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在 2021 年 8 月 16 日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在 2021 年 9 月 10 日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在 2021 年 12 月 24 日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对公司符合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方案、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开
展了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工作。2021 年度,本人共参加提名、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召开的 2 次会议,委员会就 2021 年度董事、高管的薪酬方案、补
选董事候选人事项进行审议,与各位委员达成一致意见后报送公司董事会。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对公司发送的董事会会议材料进行了审阅,认真审议公司
提交的各项董事会议案,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及
财务情况等,并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类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
注行业发展状况,以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
了专业性判断和建设性意见。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
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2、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
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
权。

   3、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出台的各项法规、制度,加深
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通过
不断的学习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
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
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的各项管理制
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
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对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
作起到积极作用。

       七、其他工作情况

   1、2021 年度,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1 年度,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1 年度,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的情况。

  2022 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严格按
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
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加大对公司经营状况的监督力度,
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特此报告,谢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 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