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力科技: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王红)2023-03-31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王红)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
2022 年度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意
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的作
用。
现将 2022 年度本人在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1、参加董事会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在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
如下: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
姓名 职务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席会议
王红 独立董事 6 6 0 否
2、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在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 3 次股
东大会。
3、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按时出席了所有的董事会会议,并列席了股东大会会议,
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
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在
职期间公司 2022 年度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
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非董
事会议案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在职期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在 2022 年 3 月 30 日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对公司 2021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2022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2022 年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1 年
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2021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2、在 2022 年 8 月 29 日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对公司 2022 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22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
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在 2022 年 11 月 22 日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对公司出售子
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4、在 2022 年 12 月 26 日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对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公司延长本次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
办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的相关要求,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和义务。2022 年度,本人在职
期间共参加了审计委员会召开的 5 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就定期报告、内审部工
作报告、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等事项进行审议,与各位委员达成一致意见后
报送公司董事会。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参观、考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充分沟通,多方面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和财务
状况等,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积极建议,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了密切的联系。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 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的完善及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公司董
事会审议的事项均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
司相关资料,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
性,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 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提醒和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
关规定,认真履行程序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完成公司的信息披露工
作。。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度,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更全面的了解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
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
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
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1、2022 年度,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2 年度,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2 年度,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工作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专
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的科
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保证公司董事
会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谢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 红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