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力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2023-04-1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
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对光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光力科技”、“公司”)进行了 2022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
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秦国安、洪建强
(三)协办人:刘凯
(四)培训时间:2022 年 3 月 31 日
(五)培训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开发区长椿路 10 号
(六)培训人员:郝强
(七)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
股股东相关人员
(八)培训内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要
求,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上市公司治理、募集资金使用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减持
股份规则等进行培训。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
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
务》的有关要求,对光力科技进行了 2022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
中信证券认为:通过本次培训,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
员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上市公司治理、募集资金使用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
份等有了更全面的了解。本次持续督导培训总体上提高了公司及其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及对资本市场的理解,有助于提高公司
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秦国安 洪建强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