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光力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2023-04-1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
                    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贵公司的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有关要求,对贵公司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
职责。经过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本公司认为:2022年,贵公司在公司治理、
内控制度、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
募集资金使用、经营状况等重要方面总体运行良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要求。

    根据本次现场检查的情况,我公司无特别提请贵公司关注的事项。




    附件:《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中信证券

保荐代表人姓名:秦国安                 联系电话:010-6083 3022
保荐代表人姓名:洪建强                 联系电话:010-6083 3956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洪建强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2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3 年 3 月 31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不适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用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查阅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
及监事会决议及记录;了解公司基本制度的执行情况、了解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履 行职务勤勉尽责情况及变动情况、了解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
变化情况及控股股东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情况;(2)取得公司组织架构图、定期报
告;了解公司与关联企业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存在影响
独立性的情形;了解公司治理的基本业务情况,核查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和显失公
平的关联交易等违规情况;(3)取得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核查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及投资决策相关的董事
会决议、公司对外投资交易情况。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
                                                        √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
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
                                                                  √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1)取得公司最新修改的现行治理规则和内控制度,获取公司的
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核查公司内部控制工作
情况,了解公司内审部门工作情况和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2)查阅最新修改的
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及投资决策相关的董事会决议、公司对外投资交
易情况;了解公司与关联企业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存在
影响独立性的情形;了解公司治理的基本业务情况和发展规划,核查是否存在同
业竞争和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等违规情况。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
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
                                                      √
部审计部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
                                                      √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
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 √
题等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
情况进行一次审计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
                                                      √
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
                                                      √
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
                                                      √
部控制评价报告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
                                                      √
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取得公司最新修改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信息披露文件,查阅投
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核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情况;抽取公司内幕信息公告及相关文件,抽取关键时间点获取得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及相关信息披露材料。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取得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及其他公
司内部的相关规定;搜索主要媒体对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报
道。(2)取得关联方清单及关联方交易材料、关联方资金往来明细;向公司相关
部门人员了解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了解公司关联
交 易的合法合规情况。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
                                                      √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 √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
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
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
                                                     √
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
                                                                 √
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取得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持续取得募集资金台账,查阅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取得募集资金存放三方/四方协议及相关的会议审批文件,取得
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抽查募集资金大额支付凭证及原始凭证等材料;了解
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方向及合规情况。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
                                                     √
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
                                                     √
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
                                                                 √
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
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
                                                     √
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取得公司业绩财务方面材料,进行财务报告分析;向公司财务部
门人员了解公司财务状况。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取得公司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做
出的承诺文件,核对履行承诺条款对应的相关材料,了解承诺履行情况及相关信
息披露情况。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取得公司相关制度文件,查阅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
                                                     √
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
                                                                 √
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公司 2022 年度业绩有所下滑,针对其业绩下滑情况与公司和审计机构进行了沟
通,了解公司业绩下滑的原因和背景,主要系研发投入和销售投入增加所致,对
公司未来业务盈利能力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