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施股份: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2018-09-19
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
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
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
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规定,公司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董
事会决议日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进行了自查,结果如下:
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施股份”或“公司”)本次董事
会决议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时间段为 2018 年 8 月 20 日至 2018 年 9 月 14 日,该
时间段内公司股票价格累计上涨 2.61%,未达到 20%。2018 年 8 月 20 日至 2018
年 9 月 14 日,沪深 300 指数(代码:399300.SZ)在该时间段内的累计上涨 0.39%,
剔除大盘因素,公司股票在该时间段内上涨 2.32%。同期创业板指数(代码:
399006.SZ)累计下跌 4.72%,剔除创业板板块因素,公司股票在该区间段内累
计上涨 7.33%。同期其他制造业(证监会)指数(代码:883110.WI)累计下跌
1.66%,剔除其他制造业(证监会)行业板块因素,公司股票在该区间段内累计
上涨 4.27%。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的公司股票累计涨跌幅均未超
过 20%。
综上,本公司认为,在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本公司股价
在董事会决议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累计涨跌幅不超过 20%,故本公司股票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董事会决议日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
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
特此说明。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
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 >(证监公司字
[2007]128 号)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之盖章页)
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9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