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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沃施股份: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8-09-19  

						                     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沃施股份
股票代码:300483


信息披露义务人:赣州海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新赣州大道 18 号阳明国际中心 2 号楼 607-321 室
通讯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新赣州大道 18 号阳明国际中心 2 号楼 607-321 室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七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 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编写。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沃施股份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相关议案业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
尚需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等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
息披露义务人在沃施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
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沃施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
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9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10

第五节 资金来源..................................................................................................................... 13

第六节 后续计划..................................................................................................................... 14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影响的分析............................................................................................. 16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18

第九节 前六个月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19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20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21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22




                                                                     3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之特定含义如下:

            简称           指                        全称及注释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沃施股份        指   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483
 信息披露义务人、海德投
                           指   赣州海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资、持股平台
 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实
                           指   吴海林、吴海江、吴君亮、吴汝德、吴君美
 际控制人
                                吴海林、吴海江、吴君亮、吴汝德、吴君美 2018 年 9 月 17
 股权转让协议              指
                                日,与海德投资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
                                沃施股份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山西汇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
                                公司、山西瑞隆天成商贸有限公司、博睿天晟(北京)投
 本次交易、本次重大资产         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股份;
                           指
 重组                           发行股份购买於彩君、桑康乔、许吉亭发行股份购买其持
                                有宁波耐曲尔股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企业
                                份额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说明: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书中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合伙企业名称            赣州海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吴海林
注册资本                1.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8年9月14日
住所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新赣州大道18号阳明国际中心2号楼607-321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702MA384RG82Q
公司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股权投资及相关信息咨询(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
经营范围                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证券、期货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8年9月14日至长期
通讯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新赣州大道18号阳明国际中心2号楼607-321室
联系电话                021-6409211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及控制关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架构

    沃施股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经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后、非公开发行股
份实施完成前,由信息披露义务人分别受让吴海林所持上市公司 1,930,500 股股份,受
让吴海江所持上市公司 7,371,000 股股份,受让吴君亮所持上市公司 1,755,000 股股份,
受让吴君美所持上市公司 2,220,750 股股份,受让吴汝德所持 1,842,750 股股份。上述
股份转让完成后,海德投资持有上市公司 15,120,000 股股份。股份转让完成后,信息
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吴海江          吴海林         吴君亮              吴君美                吴汝德

               48.75%            12.77%       11.60%              12.19%   14.69%




                                                   海德投资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5
       吴海江,吴海林,吴君亮,吴君美及吴汝德为一致行动人,海德投资实际控制人
为吴海江,吴海林,吴君亮,吴君美及吴汝德。

       吴海林:男,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上海市莘
庄工业区商会副会长、上海市工具行业协会副会长。2008 年 12 月吴海林先生被上海
市闵行区工商业联合会评为 2007-2008 年度闵行区非公有制经济创业之星,2009 年 12
月被上海市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和上海市闵行区科学技术协会评为 2008-2009 年度
闵行区科技之星,2010 年 3 月被上海市轻工业协会授予上海市轻工行业优秀企业家称
号。曾担任益森园艺董事兼采购部总监,沃施有限董事长兼总经理。2009 年 1 月起至
今任上市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吴海江:男,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台州
海德副总经理,益森园艺副总经理。2004 年至今任扬百利生物总经理。

       吴君亮:男,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上海进出
口商会(原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企业协会)副会长。曾任台州海德外销部经理、副总
经理,益森园艺总经理,扬百利生物副总经理,杨百利食品总经理。2009 年 12 月起
至今任上市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现任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汝德:男,194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曾任仙居
县厚仁工艺厂厂长,台州海德董事长兼总经理,扬百利生物董事长兼总经理,沃施有
限董事,沃施股份董事。

       吴君美:女,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曾任台州
海德车间主管、财务主管。2007 年 8 月至今任扬百利生物监事,现任台州沃施总经理。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关联企业
及核心业务的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控制企业的情况。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持股
                     注册资本
序号      公司名称              比例                   主营业务
                     (万元)
                                (%)



                                        6
                                              农机具,园林机械、园艺用品,家居用品的生产销
        上海沃施园艺                          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蔬菜、花卉种
 1                     6,150.00      46.77%
        股份有限公司                          子(苗)批发、零售,从事园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
                                              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浙江扬百利生                           生产、加工饮料(果汁及蔬菜汁类)、其他蒸馏
 2     物科技有限公    3,960.00      67.48%   酒;食品经营(食品销售);生物工程技术推广服
       司                                     务;塑料制品制造。
       浙江仙居海迪                           汽车座靠垫、汽车零配件制造;化工产品(危险化
 3                       116.00   100.00%
       工贸有限公司                           学品除外)销售;货物进出口。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财务状况简要说明

       1、海德投资从事的主要业务

      海德投资设立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持股平台,专项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从
事其他业务。

       2、海德投资主要财务状况

      海德投资于 2018 年 9 月 14 日成立,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尚未有实际经营。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所受处罚、涉及诉讼或仲裁事项及诚
信记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
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
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不存在与证券市场相关的重大不良诚信记
录。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序号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地区的居留权
  1          吴海林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中国      上海               否

      上述人员最近 5 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
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或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 5%以上股份的
情况




                                              7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除拥有沃施园艺股份之外,
无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或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
机构 5%以上股份的情况。

    (八)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2008 年 1 月 3 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海林、吴海江、吴君亮、吴
汝德、吴君美五人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协议约定前述五方就重大事项向董事
会或股东大会行使提案权和在相关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保持充分一致;
若对审议的重大事项行使何种表决权时无法形成一致意见,前述五方对该等议案共同
投弃权票。

    各方同意,持股平台海德投资受让实际控制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后,持股平台应
自动作为一方加入 2008 年 1 月 3 日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并根据该协议的约定
行使其表决权,届时吴海林作为持股平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应代表持股平台签署加入
《一致行动人协议》。




                                      8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为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表决权比例最高的人仍属于
上市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共同设立海德投资,专项持有上市公
司股份。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受让方海德投资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吴海林、吴海江、吴君亮、
吴汝德、吴君美,即本次股份转让系同一控制下的股份转让,不会导致沃施股份实际
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继续增持上市公司的明
确计划,如果信息披露义务人有增持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具体时间

    权益变动自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成立,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经中国证监会并
购重组委审核通过后生效。




                                     9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海德投资未持有沃施股份股份,其一致行动人吴海江,吴海林,
吴君亮,吴君美及吴汝德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28,760,935 股股票;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 15,120,000 股股票,吴海江,吴海林,吴君亮,吴君美及
吴汝德合计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13,640,935 股股票,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28,760,935 股股
票。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未发
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权益变动前                         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变动比例
                    (股)                         (股)
    海德投资           -                -        15,120,000       14.83%
 其他一致行动人    28,760,935                    13,640,935       13.38%
      合计         28,760,935      28.21%        28,760,935       28.21%       0.00%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海德投资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二、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情况

    海德投资系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持股平台。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制权
未发生变动。实际控制人仍为吴海江,吴海林,吴君亮,吴君美及吴汝德。


三、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经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后,非公开
发行股份实施完成前,由持股平台海德投资分别受让吴海林所持上市公司 1,930,500 股
股份,吴海江所持上市公司 7,371,000 股股份,受让吴君亮所持上市公司 1,755,000 股
股份,受让吴汝德所持上市公司 2,220,750 股股份,受让吴君美所持 1,842,750 股股份。
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后,持股平台海德投资持有上市公司 15,12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
司总股本 13.64%的股份。

     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后,实际控制人持有沃施股份的股份情况如下:



                                            10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吴海林                           5,791,500               5.68%
               吴海江                           1,229,935               1.21%
               吴君亮                           5,265,000               5.16%
               吴汝德                           740,250                 0.73%
               吴君美                           614,250                 0.60%
赣州海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120,000                  14.83%
        实际控制人合计                      28,760,935                  28.21%


四、本次权益变动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表决权比例最高的人仍属于
同一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共同设立海德投资,专项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截至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海德投资的出资情况如下:

   合伙人姓名                类型      出资数额(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吴海林               普通合伙人        1,277           12.77%               货币
     吴海江               有限合伙人        4,875           48.75%               货币
     吴君亮               有限合伙人        1,160           11.60%               货币
     吴汝德               有限合伙人        1,469           14.69%               货币
     吴君美               有限合伙人        1,219           12.19%               货币
                 合计                       10,000          100.00%               —

    各方同意,沃施股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经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后、非
公开发行股份实施完成前,由海德投资分别受让吴海林所持上市公司 1,930,500 股股份,
吴海江所持上市公司 7,371,000 股股份,受让吴君亮所持上市公司 1,755,000 股股份,
受让吴汝德所持上市公司 2,220,750 股股份,受让吴君美所持 1,842,750 股股份。上述
股份转让完成后,海德投资持有上市公司 15,120,000 股股份。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后,
实际控制人持有沃施股份的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吴海林                                  5,791,500
                         吴海江                                  1,229,935
                         吴君亮                                  5,265,000
                         吴汝德                                   740,250
                         吴君美                                   614,250
       赣州海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120,000
                  实际控制人合计                                 28,760,935




                                           11
    各方同意,本次股份转让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之下不同主体之间的股份变动,
股份转让价格为 0 元或监管部门认为的其他合适价格。

    一致行动人吴海江,吴海林,吴君亮,吴君美及吴汝德已作出的或《股份转让协
议》签署后后续共同作出的承诺,视同海德投资亦作出了同样的承诺。




                                     12
                            第五节 资金来源

    各方同意,本次股份转让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之下不同主体之间的股份变动,
股份转让价格为 0 元或监管部门认为的其他合适价格。

    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的合法经营性资金,不存在
代持、结构化安排、通过资管产品等形式获取,也不存在直接、间接使用沃施股份及
其关联方资金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标的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资金的情形。




                                     13
                            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做出
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
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具体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经营情
况需要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相应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
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二、未来 12 个月内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有关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
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
换资产的重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重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正常董事会换届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
月内对董事或高管人员进行调整的具体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
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调整的法律法规之
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章程中可
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的具体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的实
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
法定程序和义务。




                                     14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
聘用情况进行重大变动的具体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六、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变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具
体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
重大影响的具体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
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15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影响的分析

一、 权益变动后,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与上市公司之
间保持人员独立、机构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上市公司仍将具有独立自主持续
经营的能力。信息披露义务人除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外,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活
动进行干预。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一致行动人吴海江,吴海林,吴君亮,吴
君美及吴汝德已作出的或《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后续共同作出的承诺,视同海德投
资亦作出了同样的承诺。


二、关联交易及规范措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沃施股份及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
交易。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一致行动人吴海江,吴海林,吴君亮,吴君美及
吴汝德已作出的或《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后续共同作出的承诺,视同海德投资亦作
出了同样的承诺。实际控制人吴海林、吴海江、吴君亮、吴汝德和吴君美就关联交易
作出以下承诺:“将尽量避免与股份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
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
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严格遵守股份公司章程中关于关
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股份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
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
股份公司利润,不会通过影响股份公司的经营决策来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
权益”。


三、同业竞争关系及规范措施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潜在的同业竞争。根据《股
权转让协议》约定,一致行动人吴海江,吴海林,吴君亮,吴君美及吴汝德已作出的
或《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后续共同作出的承诺,视同海德投资亦作出了同样的承诺。
为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沃施股份实际控制人吴海林、吴海江、吴君亮、吴
汝德和吴君美已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本人将不会参与任何与
股份公司目前或未来从事的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或进行其他可能对股份公司构成


                                    16
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本人不以任何形式,也不设立任何独资、合资或
拥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组织,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股份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本人不
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股份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股份公司同类
的业务;以上承诺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拥有股份公司股份期间内持续有效,且是不可撤
销的。”




                                    17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之间发生
的重大交易如下: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
未发生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
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18
             第九节 前六个月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海德投资受让上市公司股票事实发生的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
深交所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直系亲属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

公司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海德投资受让上市公司股票的事实发生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执行事
务合伙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深交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19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信息披露人海德投资于 2018 年 9 月 14 日成立,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无财务
资料。




                                       20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
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 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
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合伙企业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能够按
照《收购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21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工商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内部决议;

   (四)信息披露人签署的《关于设立持股主体的协议》

   (四)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承诺及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说明;

   (六)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




                                    2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赣州海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吴海林


                                                            2018 年 9 月 17 日




                                    23
    (本页无正文,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赣州海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吴海林


                                                            2018 年 9 月 17 日




                                    24
附表一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海沃施园艺股份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沃施股份                股票代码             300483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
                         赣州海德投资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   区 新 赣 州 大 道 1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企业(有限合伙)        地/住所              号阳明国际中心 2
                                                                      号楼 607-321 室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是         否□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是       否□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   是□    否            拥有境内、外两个以 是□       否
股 5%以上                                      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持股数量:    0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 0.00%
                         变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数量:15,120,000
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 13.64%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
                         是□    否
持续关联交易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
                         是□    否
同业竞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
                         是□    否
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   是□    否
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
                         是□    否
六条规定的情形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
                         是      否□
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




                                            25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     否□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是     否□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是□   否
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及批准进展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
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    是□   否
权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
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
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26
    (本页无正文,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赣州海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吴海林


                                                              2018 年 9 月 17 日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