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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沃施股份: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1-13  

						                     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 2018 年 11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
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向中国邮储银行申请人民币借款 2500 万元,期限为 1 年,同时由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上海益森园艺用品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对象为上市公
司,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上述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
展造成不利影响。


    二、关于对子公司银行借款进行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沃施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施实业”)的主体资
格、资信状况均符合担保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沃施实业银行借款进行担保,有利
于降低融资成本,能够为沃施实业的经营管理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更好的长远发展及发展战略的实现。公司
对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综上,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钟   刚                 佟成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