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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首华燃气: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3-17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在
2020 年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本着向全体股东负
责的态度,严格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
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监事会在 2020 年度的主要
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九次监事会,具体内容如下:

    1.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0 年 2 月 26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1) 《关于签署<关于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之附生效条件的
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2) 《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
的相关性以及交易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3) 《关于批准本次股权收购有关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5)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6)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7)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8)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
议案》

    (9) 《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1)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
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12)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2.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0 年 3 月 16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1)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3)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 《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0 年 3 月 29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1) 《关于公司出售子公司及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5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1) 《关于公司<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5.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0 年 6 月 24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1) 《关于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6.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1) 《关于<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与摘要>的议案》

   (2) 《关于<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7.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1) 《关于大股东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8.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19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1)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9.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1) 《关于公司<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 2020 年度公司的有关
情况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遵循了《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规范运作,决策程
序合法有效;公司建立和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管执行职务时能够
勤勉尽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形。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对 2020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地
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本年度,公司通过现金的方式,向关联方山西汇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山西汇景”)收购了其持有的中海沃邦合计 17%的股权。
     2020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
议案,同意公司向山西汇景收购其持有的中海沃邦 10%的股权,并签订了《附生
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2020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召开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同意公司向山西汇景收购其的中海沃邦 7%的股权,并签订了《股权转让协
议》。上述交易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完成,上市公司取得了中海沃邦合计 17%的
股权,合计控制中海沃邦 67.50%的股权

    (四)公司发行股份情况

    2020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2020 年 5 月 10 日,综合考虑中国证监会的监管问答的
要求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调整了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案,2020 年 10 月 23
日 , 公司完成了向 9 名特定对象发行 25,964,319 股 股份,募集资金合计
828,261,776.10 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 2020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
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则和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
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2020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六)对外担保及股权置换情况

    经监事会核查,2020 年度,除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之外,公司对
控股子公司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对控股子公司
的担保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
以其持股比例向上市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足以保障上市公司的利益,不存在
损害上市公司、公司股东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担保事项之外,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其它对外担保,未发生债务重组、
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
流失的情况。

    (七)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
运行,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八)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对本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2020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及
时和完整地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进行备案,2020 年度无内幕信息知情人利
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2021年工作计划

    2021 年,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
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坚持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确保公司依法运
作、规范发展。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