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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首华燃气: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2021-03-17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483                              证券简称:首华燃气                                公告编号:2021-014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
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149,184,287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 元(含税),
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首华燃气                    股票代码                 300483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吴茌帏
                                  上海市浦东新区耀元路 58 号 3 号楼 1204
办公地址
                                  室
传真                              021-58833116
电话                              021-58831588
电子信箱                          chiwei.wu@primagas.com.cn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本公司传统主营业务为园艺用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兼顾园艺设计、工程施工和绿化养护等。近年来,面对国内外严
峻的市场环境形势,市场竞争加剧等不利影响,公司传统园艺业务营业收入有所下降。鉴于天然气行业发展迅速,政策支持
力度大,市场需求旺盛,公司于2018年12月完成对中海沃邦的收购,控制中海沃邦50.5%的股权,2019年12月公司通过发行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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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购买资产,收购沃晋能源41%的股权,2020年9月支付现金购买中海沃邦7%和10%股权,对中海沃邦的权益比例进一步
提升。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由天然气业务及园艺用品业务两部分构成。

    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用途及经营模式
  (1)天然气业务
       中海沃邦通过与中油煤签订合作合同,获得石楼西区块天然气、煤层气的勘探、开发和生产经营权,主要从事天然气、
煤层气的勘探、开发、生产、销售业务。石楼西区块永和45-永和18井区及永和30井区天然气已进入开发阶段,产能逐步上
升。中海沃邦在合同区块范围内所开采的天然气,由中海沃邦与中石油煤层气公司共同销售,通过管网系统输送到山西省内
沿线各城市或大型直供用户处,或上载“西气东输”国家级干线,进而输送到其他地区终端用户。天然气的用途,包括城市生
活用气、工业生产与化工用气、交通运输用气以及天然气发电用气等多方面。中海沃邦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和专业团队优势,
顺利推进合作区块内天然气勘探、开采工作。经过多年发展,中海沃邦迅速成长为山西省天然气产业中具有影响力的公司。
  (2)园艺用品业务
       公司传统主营业务为园艺用品业务,主要产品涉及园艺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数千个品种规格,具有较为完整的园艺
类产品体系,此外,根据个体消费者、商户、市政部门等各类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提供与园艺相关的方案设计、工程施工、
绿化养护等服务。公司在园艺用品行业深耕多年,积累了丰富的经营,通过技术创新、生产工艺提升和市场开拓,打造了一
系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在国内及国际市场上形成了良好的品牌效应。

     2、行业发展状况、周期性及行业地位
   (1)天然气开采行业
      中海沃邦主要从事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销售业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规定,所处行
业 属 为 门 类 “B 采 矿 业 ” 中 的 大 类 “ 石 油 和 天 然 气 开 采 业 ( B07 ) ” 。 根 据 国 家 统 计 局 《 2017 年 国 民 经 济 行 业 分 类》
(GB/T4754—2017),中海沃邦所经营的具体业务为中类“天然气开采业(B072)”中子类的“陆地天然气开采(B0721)”。
      陆地天然气开采业属于国家重点控制的矿产资源类行业,天然气开采业具有明显的行政许可壁垒、资金壁垒和技术壁
垒。天然气作为重要战略性矿产,由自然资源部负责登记。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推行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要求加大油
气勘探开发力度,自然资源部于2019年12月31日下发《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
推进油气探矿权竞争性出让,对于申请油气矿业权公司的净资产及技术能力均有要求。油气矿业权实行探采合一制度,油气
探矿权人发现可供开采的油气资源的,在报告有登记权限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后可进行开采,并依法办理采矿权登记。此外,
天然气开发项目前期投入较高,勘探结果无法被准确预测,开发周期较长,开发企业需要承担较高的投资风险。
      天然气销售具有明显的周期性,天然气销售因季节和民生需求分为淡季与旺季,淡季通常为每年3月底至每年10月底,
旺季通常为每年11月至下年3月,冬季到来,取暖需求提升,天然气的需求量提升较快,入冬后天然气进入消费旺季。与之
相比,夏季没有相应的取暖用气需求,主要提供于工业生产,用气量处于稳定状态,因此成为了淡季。
      近年来,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导致环保压力非常大,城市煤气,工业窑炉,发电都以燃煤为主,是导致大气
污染的主要原因,随着能源结构调整以及大气污染带动的“煤改气”工程,未来煤炭消费的占比将降低,天然气消费的增长空
间巨大。
   (2)园艺用品行业
      园艺用品业务主要由公司控股子公司益森园艺、沃施实业等开展运营。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
引》,属于C41其他制造业,细分为园艺用品。根据国家统计局《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手工
具类园艺用品属于金属工具制造业下属农用及园林用金属工具制造业;装饰类园艺用品属于工艺美术及礼仪用品制造业下属
金属工艺品制造业;机械类和灌溉类园艺用品属于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业下属机械化农业及园艺机具制造业和农林
牧渔机械配件制造业。
      园艺用品细分市场主要包括手工具类、装饰类、灌溉类、机械类和资材类园艺用品市场。全球园艺用品消费市场主要
集中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其呈现出产品类型及其丰富、店铺形式的营销渠道运营成熟、园艺方案设计服务需求旺盛等
特点。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及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市场对园艺用品的需求逐渐提升,我国园艺用品行业处于相对初级
的阶段,呈现出生产厂商分散、专业技术水平低、自有品牌缺失、销售渠道滞后等行业特点。总体来看,国内园艺用品行业
发展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有很大差距,但市场前景广阔,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园艺用品消费群体和终端用户众多,产品应用广泛,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均收入水平有一定关联,但不具有明显的周
期性特征。受季节变化影响,部分园艺用品在特定地区的销售有一定的季节性,但通过向全球市场供货,可以部分平抑不同
国家和地区的季节性因素对园艺用品消费的波动,总体而言,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
      上市公司多年深耕于该行业,逐渐积累了研发优势、营销网络优势、产品线优势、品牌优势等,坚持自主知识产权和
自有品牌建设,公司与海外大型连锁终端商和园艺中心在内的经销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覆盖全球主要园艺用品消费国。
在国内初步形成了以经济发达城市为中心、布局全国30多个省市的营销网络,成为行业里具有影响力大型专业化公司。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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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2020 年                   2019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8 年
营业收入                             1,525,535,322.60         1,530,646,879.85                  -0.33%           338,622,752.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7,755,183.82             73,750,172.52                 46.11%              5,612,844.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15,303,175.66             90,662,699.67                 27.18%              1,219,109.33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28,053,979.17            677,772,025.96                  -7.34%             6,448,785.9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45                     0.723               16.87%                      0.09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845                     0.723               16.87%                      0.09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76%                     5.00%                 -0.24%                      1.40%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8 年末
资产总额                             7,129,845,937.66         7,103,451,298.62                     0.37%        6,455,403,772.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744,462,634.26         2,074,631,416.75                 32.29%           1,437,495,329.84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325,506,626.15           368,693,588.73           347,665,605.04          483,669,502.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5,119,037.40           16,071,348.27           11,747,588.06           24,817,210.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55,022,053.90           14,929,511.15           11,132,274.25           34,219,336.36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7,525,510.43           159,455,029.20           172,930,513.89          128,142,925.65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露
                              年度报告披露
                                                               报告期末表决                    日前一个月末
报告期末普通                  日前一个月末
                        5,957                            5,096 权恢复的优先                  0 表决权恢复的                    0
股股东总数                    普通股股东总
                                                               股股东总数                      优先股股东总
                              数
                                                                                               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量                  股份状态          数量
赣州海德投资
               境内非国有
合伙企业(有限                       10.14%              15,120,000                            0 质押                15,120,000
               法人
合伙)
西藏科坚企业 境内非国有
                                      9.03%              13,478,689                   13,478,689
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
刘晋礼         境内自然人             6.40%               9,546,649                    9,546,649 质押                 9,546,649
西藏嘉泽创业 境内非国有
                                      5.21%               7,776,167                            0                               0
投资有限公司 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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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海林         境内自然人           3.88%          5,791,500                5,791,500 质押            4,714,300
冯福荣         境内自然人           3.65%          5,438,428                5,334,228
吴君亮         境内自然人           3.53%          5,265,000                3,948,750 质押            4,285,900
於彩君         境内自然人           3.27%          4,884,120                       0
博睿天晟(北
               境内非国有
京)投资有限公                      3.17%          4,728,188                1,495,461
               法人
司
史秀梅         境内自然人           3.15%          4,702,194                4,702,194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2020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向冯福荣、史秀梅等 9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合计 25,964,319 股,
动的说明                 发行价格为 31.90 元/股,冯福荣、史秀梅因认购前述增发股份成为上市公司前 10 大股东。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一)2020年经营情况分析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2,553.53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511.16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0,775.52万元,
比去年同期增加3,400.50万元。2020年,中海沃邦的盈利纳入上市公司合并利润表的合并范围内,提升了上市公司总体的盈
利规模。2020年度,中海沃邦及子公司销售天然气99,450.14万立方米,实现营业收入125,418.71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净利润 45,628.13 万元,中海沃邦2018年、2019年、2020年累计实现净利润137,660.10万元,完成业绩承诺金额。

  (二)收购中海沃邦股权,提升权益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支付现金购买中海沃邦7%和10%股权从而提升了公司 享有中海沃邦的权益比例。2020年5月10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同意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将所募集资金向山西汇景购买公司控股子
公司中海沃邦10%股权的相关议案。2020年5月2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交易方案。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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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8月6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同意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25,964,319股,上述股份于2020年10月23日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份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
由人民币 123,219,968元变更为人民币149,184,287元。2020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同意公司以现金
支付方式向山西汇景购买其所持有的中海沃邦7%的股权,2020年7月10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上述交易方案。前述17%股权于2020年9月25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两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直接控制及间接控制中海沃邦
合计67.50%的股权,享有中海沃邦65.32%的权益。

  (三)中海沃邦克服困难,完成业绩承诺
      虽然疫情管控及沿黄公路施工延缓了产能建设的进度,但并未对中海沃邦整体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中海沃邦制
定了多项措施加快产能建设,包括优化施工方案和施工顺序、提高钻井速度、适当增加生产作业时间、增加地面工程施工队
伍、积极与地方政府沟通协调减少因修路及疫情防控造成的等停时间等。自2020年10月起,开发、生产作业已恢复正常。中
海沃邦全年实现净利润45,628.13 万元,仅略低于上年同期,提升了公司整体的盈利规模。截至2020年,中海沃邦已完成三
年业绩承诺。


  (四)继续推进天然气区块的开发,开展永和45-永和18井区天然气12亿方产能建设项目自评价工作,永和30井区拟备案
10亿立方米/年开发方案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虽然2020年受疫情影响,但我国天然气生产量为1,889亿立方米,同比增长约7%,天然气的
进口量依然同比增加,可见,随着我国能源结构的调整及国家产业政策的推动,城市燃气需求、工业燃气需求和商服燃气需
求均呈现增长态势,天然气的需求量未来将有持续的增长,公司管理层持续看好天然气行业的发展,借助中海沃邦在天然气
开采领域的优势,进一步大力开发永和45-永和18井区和永和30井区。
      (1)在加快推进永和45-永和18井区产能建设的同时,开展永和45-永和18井区天然气12亿方产能建设项目自评价工作
      2020年,根据中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要求,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与中海沃邦组织开展石楼西区块永和45-
永和18井区天然气12亿方产能建设项目详细自评价工作。设立了由中油煤气田开发、工程技术、投资计划、生产运行、安全
环保、节能减排等专业的专家组成的自评价工作专家组。评价认为:截止2019年12月31日,永和45-永和18井区气田在开发
过程中,边研究、边实施,随认识过程逐渐发展深入推进开发进程,在滚动开发进程中取得了较好的开发效果。2014年-2019
年每年新井平均单井建产能力以及平均单井累计产量都高于设计值。石楼西区块永和45-18井区开发方案项目在储量资源、
高产稳产、安全、环保、节能减排与社会影响等方面具备可持续发展的潜力和可能性。项目的发展必将为山西以及国内的天
然气市场做出自己的贡献。
      (2)永和30井区拟备案10亿立方米/年开发方案
      在永和30井区勘探开发过程中,该地区天然气储量及地质条件呈现了良好的开发前景。经过与合作方中石油煤层气有
限责任公司协商,拟向国家能源局备案10亿立方米/年的开发方案。中海沃邦已将10亿立方米/年开发方案交至中国石油天然
气股份有限公司审批,并已于2020年8月18日收到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发来的《关于转发股份公司<关于鄂东气田石
楼西区块永和30井区致密气10亿立方米/年开发方案的批复>的函》,即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永和30井区按照年
产规模10亿立方米/年进行开发。目前,天然气开发方案制度为备案制,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油”)
将根据工作计划对包括石楼西区块在内的众多区块向国家能源局进行集中申报备案。
  (五)积极拓展下游业务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为了顺应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天然气销售“放开两头,管住中间”改革目标,上市公司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战略规划,除开
展上游勘探开发业务外,公司也寻求改变天然气勘探开发的单一业务模式,积极拓展天然气下游销售业务领域,重点开拓长
期稳定的天然气用户,依托中海沃邦作为天然气资源方的优势,直接与终端客户、管输方签订协议。2019年底,中海沃邦成
立了子公司山西沃晋主要负责山西省内销售业务,同时,为拓展省外销售业务,2020年6月,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沃憬
能源有限公司,目前省内外两个销售公司均已正常开展销售业务并实现盈利。

  (六)对煤层气资源量进一步探索
      鄂尔多斯盆地东缘煤层气资源丰富,是我国煤层气勘探开发的热点地区之一。目前在韩城地区、保德地区、三交、柳
林、大宁-吉县以及延川南地区都进行了大规模的煤层气勘探开发,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石楼西区块位于鄂尔多斯盆地
东缘晋西挠褶带,该区域煤层普遍发育,山西组、太原组、本溪组均有发育。其中山西组4、5#煤层及本溪组8#煤层具有分
布范围广、厚度较大、煤岩煤质条件较好,含气性好,是该区域主要的烃源岩之一,具有较好的勘探潜力。中海沃邦拟充分
利用区块内已有的勘探成果,加强煤层气资源评价工作,按照煤层气勘探开发程序加快开展钻井、压裂、取芯、分析化验等
工作,加快推动煤层气储量申报及开发方案申报工作。2020年,中海沃邦与第三方机构共同对石楼西区块煤层气资源勘探潜
力进行了评价,预计2021年将就煤层气资源进一步开展勘探评价工作。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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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 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利润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年同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期增减
园艺用品            255,987,274.48    200,346,192.51           21.74%           -10.89%               -28.71%              0.48%
天然气开采及销
               1,262,256,753.50       768,057,269.44           39.15%               3.08%              -8.80%            -16.19%
售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
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
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
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对 2020 年 1 月 1 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合并                               母公司
将与销售相关、不满足无条件收款 应收账款                                             -47,536,083.58
权的已完工未结算、应收账款重分 存货                                                    -845,131.20
类至合同资产,将与销售相关的预 合同资产                                              48,381,214.78
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
                               预收款项                                              -2,878,600.95                   -380,342.61
                                     合同负债                                         2,628,566.51                   336,586.38
                                     其他流动负债                                        250,034.44                      43,756.23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                                   对2020年12月3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合并                                     母公司
合同资产                                                                14,929,334.08
应收账款                                                                -14,929,334.08
合同负债                                                                 4,202,525.20                                328,483.04
预收款项                                                                 -4,541,795.13                               -371,185.83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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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流动负债                                                      339,269.93                        42,702.79


            受影响的利润表项目                                 对2020年度发生额的影响金额
                                                        合并                             母公司
营业成本                                                        47,137,320.14
销售费用                                                      -47,137,320.14
信用减值损失                                                    -2,842,060.71
资产减值损失                                                     2,842,060.71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
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
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
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
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20年3月公司子公司上海沃施实业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沃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从2020年3月起该公司纳入合
并报表范围。
2、2020年6月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沃憬能源有限公司,从2020年6月起该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3、2020年5月公司子公司新疆中海沃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经核准注销。
4、2020年11月公司将其持有的上海沃施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以及廊坊沃枫生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上海瑞驰
曼投资有限公司,从2020年12月起上述公司退出合并范围。
5、2020年12月公司子公司山西中海沃邦燃气有限公司经核准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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