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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首华燃气: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3-3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首华燃气
保荐代表人姓名:周海兵                        联系电话:021-68826801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路                          联系电话:021-6882680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
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                     是
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列席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列席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列席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1 年 3 月 12 日
                                                       董监高行为规范、内幕信息管理、信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股份买卖限
                                                           制性规定、关联交易管理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6 日至
                                   2020 年 2 月 28 日期间,向    公司已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
                                    实际控制人之一吴海林共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
                                   计拆入资金 550 万元,该借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
6.关联交易
                                   款已于 2020 年 4 月 5 日清    认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补
                                   偿完毕,因该交易属于关联      充确认上述关联资金拆借事
                                   交易,需补充履行关联交易                 项。
                                           审议程序。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无                            不适用
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无                            不适用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2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无                     不适用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
                                                                   是否履行     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及解决措
                                                                                  施
                            2015 年首次公开发行所作出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东股份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 5%以上股东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公司、控股股东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公司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的承诺(包含部分回购承诺)              是         不适用
5.公司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6.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一致行动人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租赁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事项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主体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2018 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作出的承诺
1.实际控制人关于维持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山西汇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汇景”)、山西瑞隆
天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瑞隆”)、博睿天晟(北京)投资有      是         不适用
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睿天晟”)关于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
3.山西汇景、山西瑞隆、博睿天晟关于未来 60 个月不增持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实际控制人关于维持现有业务稳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公司关于标的股权后续安排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於彩君、桑康乔、许吉亭关于向第三方减持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山西汇景、山西瑞隆、博睿天晟关于董事会席位安排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山西汇景、山西瑞隆、博睿天晟关于业绩承诺期内限售股质押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山西汇景、山西瑞隆、博睿天晟,刘庆礼、刘明五、曹建伟关于《合
                                                                      是         不适用
作合同》因国家政策调整被终止的补偿承诺
10.山西汇景、山西瑞隆、博睿天晟关于购买标的股权的业绩承诺             是         不适用
11.山西汇景、山西瑞隆、博睿天晟、於彩君、桑康乔、许吉亭关于股
                                                                      是         不适用
份锁定的承诺
12.博睿天晟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是         不适用

                                            3
                                                                              未履行承
                                                                   是否履行   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及解决措
                                                                                施
13.山西汇景、刘庆礼、於彩君、桑康乔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14.山西汇景、山西瑞隆、博睿天晟、於彩君、桑康乔、许吉亭关于标
                                                                      是       不适用
的资产权属清晰的承诺
15.公司、山西汇景、山西瑞隆、博睿天晟、於彩君、桑康乔、许吉亭
                                                                      是       不适用
关于诚信守法情况的承诺
16.山西汇景、山西瑞隆、博睿天晟、於彩君、桑康乔、许吉亭关于不
                                                                      是       不适用
存在内幕交易的承诺
17.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吴海林关于为上市公司提供资
                                                                      是       不适用
金支持的承诺
18.公司关于还原或出售标的 27.20%股权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9.於彩君、桑康乔、许吉亭关于放弃上市公司表决权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0.公司及相关方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019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作出的承诺
1.西藏科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科坚”)、西藏嘉泽创业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泽创投”)、西藏济川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
                                                                      是       不适用
司(以下简称“西藏济川”)、曹龙祥、曹飞关于股份锁定、股权转让承
诺
2.西藏科坚、嘉泽创投、曹龙祥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西藏科坚、嘉泽创投关于标的资产权属清晰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公司、西藏科坚关于诚信守法情况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公司及相关主体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西藏科坚、嘉泽创投关于放弃上市公司表决权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西藏科坚、嘉泽创投、江苏济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曹龙祥、山西汇
景、山西瑞隆、博睿天晟、於彩君、桑康乔、许吉亭关于不存在关联关        是       不适用
系的承诺
8.公司、西藏科坚、嘉泽创投关于不存在协议安排的确认函                  是       不适用
9.西藏科坚、嘉泽创投、曹龙祥关于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锁
                                                                      是       不适用
定期满后减持计划及质押安排的承诺
10.公司及相关方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作出的承诺
1.发行对象关于股份限售承诺                                            是       不适用
2.公司、认购对象关于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
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亦不存在上述机构或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
                                                                      是       不适用
品等形式间接认购的情形,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
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
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承诺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及
                                                                      是       不适用
相应措施的承诺

                                           4
                                                                               未履行承
                                                                    是否履行   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及解决措
                                                                                 施
                                        其他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吴海江先生计划自 2017 年 7 月 19 日
                                                                       是       不适用
起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2.公司控股股东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期间不进行减持股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刘晋礼、山西汇景关于一致行动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刘晋礼关于与山西汇景一并承担的承诺事项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
                                                                                 无
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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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海兵            杨路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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