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华燃气: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2021-11-30
证券代码:300483 证券简称:首华燃气 公告编号:2021-108
债券代码:123128 债券简称:首华转债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了推动天然气资源销售工作,更好地适应国家天然气销售体制改革和输销分
离的新形势,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
司浙江沃憬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憬能源”)与新奥恒新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新奥恒新”)就资源、业务现状及发展预期进行了深入交流。双方拟合资
组建天然气销售公司。合资公司将可借助新奥恒新及其关联方的城市管道燃气业务
体系,进一步拓展公司的下游销售市场,稳定销售渠道,提高天然气销售议价能力。
合资公司设立后,河北新奥西气东输一线 100 万方/天管容将优先给合资公司使用,
有利于保障天然气销售量,可将天然气通过国家管网输送到更多地区,加强不同地
区及不同季节的调剂能力,拓展更多下游客户,增加运营效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
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
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交易对方为新奥恒新,是国内规模较大的清洁能
源分销商之一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奥能源”)下属子公司。新奥
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为香港上市公司(股票代码:2688.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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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奥能源以“倡导清洁能源,改善生存环境;提升系统能效,创造客户价值”
为使命,以满足客户需求为导向,依托长期积累的清洁能源储运资源,为国内外用
能客户量身定制最优用能解决方案,新奥能源已在中国多个省、市、自治区、直辖
市成功投资、运营了超过两百个燃气基础设施项目。
新奥恒新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新奥恒新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6BGC7XB
注册资本:50,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空港国际物流区第二大街 1 号 212
室(鑫融汇(天津)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托管第 377 号)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风力发电技术服务;电气设备修理;机
械设备租赁;光伏发电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
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特种设备出租;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供应链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
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燃气经营;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50,000 100%
合计 50,000 100%
新奥恒新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新奥恒新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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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浙江沃憬能源有限公司
(一)合作宗旨
(1)双方充分发挥各自的综合资源优势,创新民营企业合作共进的新模式,相
互给予战略层面的支持与援助,谋求长期共同发展,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投资回
报。
(2)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应是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签订相关合同
的基础。
(二)成立天然气销售合资公司
甲乙双方同意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获取上游优质天然气资源,共同开展全国
范围内天然气销售业务。合资公司注册资本金 5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新奥恒新持
股 51%,浙江沃憬持股 49%。具体持股比例以实际出资和合资协议为准。
(三)合资公司项目的运作模式
双方充分发挥甲方品牌以及多年来市场开拓经验、乙方优质资源渠道和管网等
优势,抓住天然气改革窗口期,由合资公司获取上游气源,通过管网代输服务,在
全国范围内开展天然气销售业务。
具体为乙方向合资公司进行天然气销售,合资公司向河北新奥进行销售,河北
新奥的 100 万方管容优先合资公司使用,合资公司向河北新奥的销售价格为河北新
奥对终端客户的销售价格减去约定金额及国家管网管输费用。河北新奥与终端客户
签订的气源买卖合同需到合资公司进行备案。
特此公告。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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