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华燃气: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12-03
证券代码:300483 证券简称:首华燃气 公告编号:2021-112
债券代码:123128 债券简称:首华转债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电话及电子邮件)通知全体董事。会议
由董事长薛云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 7 名,实际表决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的通
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
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本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965,648,000 元向控股子公司北京中
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借款年利率为 7.5%,借款期限
为实际借款之日起 36 个月,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借款可提前偿还或到期后续借。公
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借款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根据募投项目的
实际使用需要拨付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发表了《关于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借款以
实施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首华
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本次会议同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80,000.00 万元
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在前述额度和有效期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但单笔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期
限不超过 12 个月。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和有效期范围内行使
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发表了《关于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借款以
实施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首华
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选举薛云、吴君亮、王志红、贾岱、崔雯为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
于婷、崔雯、贾岱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周展、于婷、薛云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崔雯、
王志红、周展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上述专门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
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首华
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向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