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简称:首华转债 债券代码: 123128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1 年定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闵行区元江路 5000 号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2022 年 6 月 1 声明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华燃气科技(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 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 和约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以 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 意见等为信息来源编制本定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金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未经国金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2 目录 声明................................................................................................................................ 2 目录................................................................................................................................ 3 释义................................................................................................................................ 4 第一章 发行人债券基本情况.................................................................................... 5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6 一、定期/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出具情况 ....................................................... 6 二、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之间利益冲突情况说明............................................. 6 第三章 发行人经营与财务状况................................................................................ 7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7 二、发行人 2021 年度经营情况........................................................................... 7 三、发行人 2021 年度财务情况........................................................................... 8 (一)发行人 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8 (二)发行人 2021 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10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12 一、“首华转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12 第五章 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13 一、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情况....................................................... 13 二、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重大变化情况....................................... 13 第六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14 一、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14 二、本息偿付情况............................................................................................... 14 第七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15 第八章 发行人偿债能力和意愿分析...................................................................... 16 第九章 报告期内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17 第十章 与本次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情况.............................................................. 18 第十一章 本次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19 3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 指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国金证券、受托管理人 指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为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报告期 指 2021 年 1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4 第一章 发行人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债券简称为“首华转债”,代码为“123128”。 3、发行规模:“首华转债”发行规模为 13.79 亿元。 4、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 自 2021 年 1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0 月 3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 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5、债券利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第一年 0.30%、第二 年 0.50%、第三年 1.00%、第四年 1.50%、第五年 1.80%、第六年 2.00%。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6、起息日:2021 年 11 月 1 日。 7、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2021 年 11 月 1 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 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 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 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8、本金兑付日: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 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9、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5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国金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 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的相关约定,通过核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现场/非现场核查、网络查询、 邮件/电话/微信沟通等方式,持续对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资 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进行监督, 履行了受托管理人职责。 一、定期/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出具情况 报告期内,国金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尚未出具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及定期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二、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之间利益冲突情况说明 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债权债务等利益冲突情形。 6 第三章 发行人经营与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耀元路 58 号后滩中农投大厦 1204 室 法定代表人:薛云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燃气经营;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农作物种子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从事燃气科技、园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农业机械销售;金属工具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礼品花卉销 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 2021 年度经营情况 (一)公司业务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由天然气业务及园艺用品业务两部分构成。 公司天然气业务主要由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浙江沃憬能源有限 公司、山西沃晋燃气销售有限公司等主体开展运营,主要从事天然气的勘探、开 发、生产、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规定,公司天然气 业务所处行业属为门类“B 采矿业”中的大类“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B07)”。 根据国家统计局 2017 年公布的《2017 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 公司天然气业务为种类“天然气开采业(B072)”中子类的“陆地天然气开采 (B0721)”。 公司园艺用品业务主要由上海沃施实业有限公司、上海益森园艺用品有限公 司、上海沃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主体开展运营,主要从事园林工具、园林机械 等园艺用品的生产和零售。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分类, 7 公司园艺用品业务属于制造业下属的“其他制造业”(C41)。根据《国民经济行 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17),公司园艺用品中手工具类园艺用品属于制造业 下属的“农用及园林用金属工具制造(C3323)”,装饰类园艺用品属于制造业下 属的“金属工艺品制造(C2432)”,机械类和灌溉类园艺用品制造业下属的“机 械化农业及园艺机具制造(C3572)”。 (二)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82,355.63 万元,同比增长 19.54%。天然气 业务方面,天然气平均含税销售价格由 2020 年的 1.55 元/立方米提高至 2021 年 的 1.89 元/立方米,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51,568.55 万元,较 2020 年 126,225.68 万元提高 20.08%;园艺用品业务方面,因海外订单量增加,2021 年度实现营业 收入 30,036.97 万元,较 2020 年 25,598.73 万元提高 17.34%。 2021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6,441.27 万元,同比下降 40.22%,主要原因如下:1、受分成比例下降、立体开发研究投入增加等方面综 合影响,天然气产气量及分成收入有所下降、营业成本有所提高;2、2021 年公 司收到的致密气补贴较 2020 年度有所降低;3、2021 年公司财务费用较 2020 年 度有所提高。 三、发行人 2021 年度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 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末 2020 年度/末 同比变动比例 变动超过 30%的说明 主要系 2021 年内公司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收到现金 13.59 亿 货币资金 139,045.44 29,074.20 378.24% 元,导致 2021 年末银行存款大 幅增加。 应收账款 10,838.55 11,763.90 -7.87% 主要系公司 1 年以内预付款项增 预付款项 1,423.59 827.00 72.14% 加所致。 主要系公司出口退税款、押金保 其他应收款 3,103.46 1,860.37 66.82% 证金及往来款增加所致。 存货 4,392.41 5,015.06 -12.42% 8 主要系 2021 年内公司发行可转 流动资产合计 170,623.48 68,836.08 147.87% 换公司债券收到现金 13.59 亿 元,货币资金大幅增加所致。 非流动资产合计 651,448.42 644,148.52 1.13% 总资产 822,071.90 712,984.59 15.30% 公司于 2021 年清偿抵押借款、 短期借款 - 15,217.43 -100.00% 保证借款及相应利息,致使 2021 年末短期借款余额为 0。 应付票据 26,365.09 26,707.00 -1.28% 应付账款 11,854.14 9,323.27 27.15% 主要系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长期 借款增加所致,截止 2021 年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51,350.54 328.76 15,519.46% 月 31 日,公司将一年内到期的 动负债 长期借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 的非流动负债”中。 流动负债合计 151,353.82 153,217.86 -1.22% 系质押及保证借款减少 3 亿元所 长期借款 60,000.00 90,000.00 -33.33% 致。 系公司于 2021 年内发行可转换 应付债券 120,971.31 - - 公司债券,截至 2021 年末,应 付债券余额为 12.10 亿元。 主要系公司于 2021 年度发行可 非流动负债合计 223,961.48 129,252.83 73.27% 转换公司债券导致应付债券余 额大幅增加所致。 主要系公司于 2021 年度发行可 总负债 375,315.29 282,470.69 32.87% 转换公司债券导致应付债券余 额大幅增加所致。 所有者权益合计 446,756.60 430,513.90 3.77% 归属母公司股东 294,621.57 274,446.26 7.35% 的净资产 营业总收入 182,355.63 152,553.53 19.54% 主要系公司天然气业务折旧与 摊销成本上升,同时在外购天然 营业总成本 166,395.27 123,239.40 35.02% 气规模扩大及天然气价格上升 的情况下,外购天然气成本相应 提高所致。 主要系:1、受分成比例下降、 立体开发研究投入增加等方面 综合影响,天然气产气量及分成 归属母公司股东 6,441.27 10,775.52 -40.22% 收入有所下降、营业成本有所提 的净利润 高;2、2021 年公司收到的致密 气补贴较 2020 年度有所降低;3、 2021 年公司财务费用较 2020 年 9 度有所提高。 主要系 2021 年公司天然气销售 经营活动产生的 83,845.58 62,805.40 33.50% 规模扩大,收现比由上年 0.91 增 现金流净额 长至 1.12。 投资活动产生的 -103,794.72 -137,542.20 -24.54% 现金流净额 主要系 2021 年内公司发行可转 筹资活动产生的 129,499.62 56,402.08 129.60% 换公司债券收到现金 13.59 亿 现金流净额 元。 主要系 2021 年内公司发行可转 期末现金及现金 134,895.36 25,506.25 428.87% 换公司债券收到现金 13.59 亿 等价物余额 元。 (二)发行人 2021 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 同比变 2021 年度/末 2020 年度/末 变动超过 30%的说明 标 动比例 主要系 2021 年内公司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收到现金 13.59 亿 流动比率 1.13 0.45 151.11% 元,导致流动资产大幅增加所 致。 主要系 2021 年内公司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收到现金 13.59 亿 速动比率 1.1 0.42 161.90% 元,导致流动资产大幅增加所 致。 资产负债率 45.65% 39.62% 6.03% 主要系:1、受分成比例下降、 立体开发研究投入增加等方面 综合影响,天然气产气量及分成 扣除非经常 收入有所下降、营业成本有所提 性损益后净 13,586.59 29,566.31 -54.05% 高;2、2021 年公司收到的致密 利润(万元) 气补贴较 2020 年度有所降低;3、 2021 年公司财务费用较 2020 年 度有所提高。 主要系营业成本提高,补贴收入 EBITDA 利息 减少,财务费用增加使得 2021 3.45 6.60 -47.73% 保障倍数 年度利润总额同比下降较多所 致。 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00% - 利息偿付率 100.00% 100.00% -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10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5、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6、利息偿付率=实际利息支出/应付利息支出; 11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 情况 一、“首华转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核查情况 发行人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3.79 亿元, 扣除承销保荐费 2,000 万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 13.59 亿元。根据《募集说明 书》,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石楼西区块天然气阶段性开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经 核 查 : 截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本 期 债 券 的 募 集 资 金 余 额 为 1,014,527,913.22 元。发行人已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情况与募集 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一致,相应结果与发行人的定期报告披露内容一致。 2、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针对“首华转债”债,发行人已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高桥保 税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 务结算中心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报告期内,发行人上述专户没有发生变化。经核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首华转债”债的募集资金专户运作正常,不存在异常情况。 12 第五章 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一、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等文件,发行人为“首华转债”债设置的内外部增信机 制、偿债保障措施包括制定《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设立专项账户,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充分发挥 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及设置债券回售条款等。 报告期内,上述内外部增信机制和偿债保障措施运行有效。 二、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重大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首华转债”债的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没有发生重大 变化。 13 第六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债券的 本息偿付情况 一、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等文件,发行人为“首华转债”债设置的偿债保障措施 为: 1、制定《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 2、设立专项账户,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3、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4、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设置债券回售条款等。 报告期内,上述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变化。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尚未 触发需要实施偿债保障措施的情形。 二、本息偿付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起息日为 2021 年 11 月 1 日,每年的付息日为发 行首日(2021 年 11 月 1 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 报告期内,“首华转债”债尚未到第一个付息日,无需偿付本息。 14 第七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度,公司未发生需要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 人会议。 15 第八章 发行人偿债能力和意愿分析 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流动比率为 1.13,速动比率为 1.10,资产负债 率为 45.65%,2021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 13,586.59 万元,当前资产 负债结构合理,盈利能力充足。 2021 年 4 月 8 日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首华燃气科技(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发 行主体长期信用级别 AA,评级展望稳定。 公司对未转股的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最后一次利息及本金。 16 第九章 报告期内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报告期内,发行人无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17 第十章 与本次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负责本次债券的信息披露负责人未发生变动。信息披露负 责人联系方式如下: 姓名 吴茌帏 联系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耀元路 58 号 3 号楼 1204 室 联系电话 021-58831588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负责本次债券事务的专人未发生变动。专人联系方式 如下: 姓名 王瑶、周海兵 联系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 1088 号紫竹国际大厦 23 层 联系电话 021-68826021 18 第十一章 本次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2022 年 6 月 23 日,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2021 年首华燃 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2 年 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2】跟踪第【624】号 01),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债项信用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本页以下无正文) 19 (本页无正文,为《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1 年定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