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华燃气: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2-31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
态度,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基于独立判
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豁免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维持园艺相关业务稳定承诺的议案
本次豁免实际控制人承诺的事项,有利于公司聚焦天然气主业,提升公司资
产质量和盈利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
次豁免实际控制人承诺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
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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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展 于 婷 项思英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