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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首华燃气: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3-01-04  

                         证券代码:300483            证券简称:首华燃气          公告编号:2023-003
 债券代码:123128            债券简称:首华转债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
份数量为 38,258,74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25%,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38,258,741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14.25%。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23 年 1 月 9 日(星期一)。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情况及上市后股本变化情况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
于 2019 年 12 月 1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核发的《关于核准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向西藏科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816 号),核准公司向西藏科坚企业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科坚”)发行 13,478,689 股股份,向西藏嘉泽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泽创投”)发行 7,776,167 股股份用于购买西藏沃晋能源发展
有限公司 41%股权,以上股份数量合计 21,254,856 股于 2020 年 1 月 7 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限售期为三十六个月。
    2021 年 4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资本
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合计转增 119,347,430 股。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已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 149,184,287 股变更为 268,531,716
股。西藏科坚限售股份数由 13,478,689 股变更为 24,261,640 股,嘉泽创投限售股份
数由 7,776,167 股变更为 13,997,101 股。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986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13,794,971 张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37,949.71
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137,949.71 万元可转债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起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首华转债”,债券代码:123128,转股期
为 2022 年 5 月 5 日至 2027 年 10 月 31 日,最新有效的转股价格为 25.02 元/股。截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首华转债”尚有 13,794,056 张,剩余票面总金额为人民
币 137,940.56 万元,公司总股本为 268,535,293 股。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公司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西藏科坚和嘉泽创投。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作出的主要承诺
                               股份锁定、股权转让承诺

                    1、本公司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证券监管部门对锁定期另有要求的,按照证券监管部门另
                行要求为准。

 西藏科坚、嘉       2、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本公司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泽创投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
                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公司不得转让上述股份。

                    3、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
                股份,锁定期与上述股份相同。

                                放弃上市公司表决权的承诺

                    不可撤销地承诺:本公司在持有上市公司之股份期间放弃本公司在本次
 西藏科坚、嘉
                交易中以资产认购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包括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
   泽创投
                原因增加的股份)的表决权。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上述承诺的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遵守并履行了上述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以
及其他在该次交易中作出的各项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上市公司对本
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违规担保等情况的说明:
    截至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的情形,上市公司亦不存在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23 年 1 月 9 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38,258,74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25%;本次
解除限售后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38,258,74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2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 2 名,均为法人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
        股东名称
                                 (股)                股份数量(股)     通股份数量(股)
 西藏科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4,261,640           24,261,640             24,261,640
 西藏嘉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3,997,101           13,997,101             13,997,101
             合计                       38,258,741           38,258,741             38,258,741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45,366,491.00      16.89%    -38,258,741     7,107,750.00        2.65%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23,168,802.00      83.11%     38,258,741   261,427,543.00       97.35%

三、总股本             268,535,293.00    100.00%         -         268,535,293.00      100.00%

   注:限售条件流通股包含高管锁定股。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上市公司申请部分限售股解除限售符合《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此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