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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尚生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2018-10-23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美尚生态”)于2018年10月22日召开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
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
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
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我
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王少飞                     柴明良                          张洪发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周连碧                     蒋青云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