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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尚生态:关于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18-12-14  

						证券代码:300495                  证券简称:美尚生态              公告编号:2018-143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取消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由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于 2018 年 12 月 14 日(星期
五)下午 15:00 在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山水城科教软件园 B 区 3 号楼美尚生态三楼会议室召
开。董事长王迎燕女士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另外,本次股东大会同时采用网络投票方式,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1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互联网投票时间为:2018 年 12
月 13 日 15:00 至 2018 年 12 月 14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15 名,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为 352,867,90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8.7333%。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14 人,持有
或代表的股份数为 352,186,46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8.6199%;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
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 名,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为 681,43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134%。
    3、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
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将首发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2,867,8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69,668,6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有效延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2,867,8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69,668,6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3、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
关事宜有效期有效延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2,867,8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69,668,6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4、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2,600,9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243%;反对 266,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756%;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69,401,7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6168%;反对 26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831%;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5、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2,867,8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69,668,6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7 年修订)》等法律、法
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