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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美尚: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2021-06-12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经对公司经营行为的
审核、监督及对会议资料的仔细研究,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就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中所涉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王海滨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情况,我们认为董事候选人王海滨
先生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本次董事候
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以及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王海滨为公司董事,其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并同意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王海滨先生、吴天华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情况,我们认为副总
经理候选人王海滨先生、吴天华先生具备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任职条件,能
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本次副总经理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
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王海滨先生、吴天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其任期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并同意将《关于聘任公司
副总经理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柴明良 周连碧 赵珊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