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澜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2019-02-02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高澜股份
股票代码:30049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吴文伟
住所: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
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南云五路 3 号
股份变动性质:不涉及持股数量增减,一致行动关系解除。
签署日期:2019 年 2 月 1 日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
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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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录
第一节释义.......................................................... 3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5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6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8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9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0
第八节备查文件..................................................... 11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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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高澜股份 指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吴文伟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本报告书、本报告 指
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 15 号》 指
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书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
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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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吴文伟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4080319**********
住 所: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
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南云五路 3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高澜股份外,均没有在境内、境
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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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李琦先生、吴文伟先生、唐洪先生于 2011 年 8 月 15 日共同签署了《一
致行动协议》,各方达成一致行动关系。期限为协议签署日至公司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后三年内有效。
经协商,李琦先生、吴文伟先生、唐洪先生于 2019 年 2 月 1 日签署了《关
于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声明》,三方决定《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不再
续签,各方自《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的 12 个月内,不排除根据
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调整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性。若在未来 12 个
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市场状况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将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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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1、一致行动关系的形成
2011 年 8 月 15 日,李琦先生、吴文伟先生、唐洪先生三人共同签署了《一
致行动协议》,该协议主要约定为加强公司股权结构和控制结构的稳定性、保证
公司可持续发展,三方决定在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他公司重大事务决策(包
括但不限于行使表决权、提案权、提名权等)时保持一致行动,期限为协议签署
日至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有效。
2、一致行动关系的解除
2019 年 2 月 1 日,《一致行动协议》到期,李琦先生、吴文伟先生、唐洪
先生经协商,三方决定《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不再续签,各方自《一致行动协
议》到期后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原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李琦先生、吴文伟先生、唐洪先生通过一致行动关系,合
计持有公司股份 47,108,90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00%,为公司的实际控制
人。各方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备注
1 李琦 24,661,136 19.89%
控股股东、实
2 吴文伟 18,163,098 14.65%
际控制人
3 唐洪 4,284,668 3.46%
合计 47,108,902 38.00% -
2、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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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
公司股份 18,163,09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6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18,163,098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4.65%,其中 16,150,000 股处于质押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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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
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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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
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
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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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吴文伟
签署日期:2019 年 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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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关于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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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上市公司名称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科学城南云五路 3 号
股票简称 高澜股份 股票代码 30049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 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吴文伟
称 注册地 科学城南云五路 3 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增加 □ 减少 □
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
多选)
继承 □赠与 □
其他(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18,163,098 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14.65%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变动数量:0 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比例:0%
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是 □ 否□ 不适用(备注:无确定计划,不排除)
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 否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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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是 □ 否□ 不适用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公 是 □ 否□ 不适用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 □ 否□ 不适用
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吴文伟
签字:
签署日期:2019 年 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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