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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澜股份:关于不提前赎回“高澜转债”的公告2022-01-25  

                        证券代码:300499         证券简称:高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转债代码:123084         转债简称:高澜转债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高澜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高澜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3067号”文核准,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280万张可

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8,000万元。经深交所同意,公司28,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1月8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高澜转

债”,债券代码“123084”。“高澜转债”的转股期为2021年6月16日至2026年

12月9日,初始转股价格为11.36元/股。

    2021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高澜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1.36

元/股向下修正为 9.00 元/股,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行日期为 2021 年 6 月 9 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高澜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

    2021 年 9 月 17 日,公司办理完成 14 名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

销事宜,“高澜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9.00 元/股调整为 9.01 元/股,本次转股价格

调整实行日期为 2021 年 9 月 22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8 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完成暨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7)。
       二、“高澜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对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

定如下: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中任意一种情形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

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 15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

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计算。

       三、“高澜转债”本次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高澜转债”已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进入转

股期,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1 月 4 日至 2022 年 1 月 24 日已再次满足“公司股票

在任何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的情形,触发了《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

条款。

       四、“高澜转债”本次不提前赎回的审议程序
    2022 年 1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不提前赎回“高澜转债”的议案》,结合公司股价目前表现、“高澜转债”最新持

有情况及转股情况等综合考虑,公司本次不行使“高澜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并且自本次决议公告之日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当“高澜转债”触发有条件赎回

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即不提前赎回“高澜转债”。以 2022 年 4

月 1 日重新计算,若“高澜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

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五、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交易“高澜转债”的情况

    经核实,在本次“高澜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 6 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高澜转债”

的情况为:公司监事黎乐女士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卖出“高澜转债”288 张。除

上述情况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交易“高澜转债”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若“高澜转债”自 2022 年 4 月 1 日后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

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若公司决定行使赎回权利,赎回价

格为债券面值(人民币 100 元)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含税),可能与“高澜

转债”市场价格差距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