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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澜股份: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2022-04-21  

                        证券代码:300499          证券简称:高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3
转债代码:123084          转债简称:高澜转债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4 月 20 日,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

利润 41,591,529.04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净利润的 10%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4,159,152.90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

配的利润为 337,818,555.53 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471,896,385.74 元。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主营业务的资金需求,并综合考虑当前的宏观经济

环境、公司经营现状和资金状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运行和

主营业务的积极拓展,公司拟定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1 年度不派发现

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2021 年 2 月 1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
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

超过人民币 8.50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2021 年 8 月 3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股份价

格上限由 8.50 元/股(含)调整为 14.00 元/股(含)。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

公司股份数量为 2,999,060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1.07%,最高成交价为 13.86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68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25,054,491.40 元(不含交易费

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七条:

“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

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的

规定,公司 2021 年度回购股份支付的总金额为 25,054,491.40 元(不含交易费用),

视同 2021 年度现金分红 25,054,491.40 元,实现了对投资者的权益回报。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最近三年普通股现金分

红情况如下: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0.00              0.00     14,842,638.24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
                               25,054,491.40          0.00         0.00
        金分红金额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     25,054,491.40          0.00     14,842,638.2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4,548,093.97   80,982,567.77   53,692,818.95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39,897,129.64

 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净利润                      66,407,826.90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额÷
                                                  60.08%
 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净利润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年 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60.08%,符合《公司章程》中“任何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

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的要求。

     基于 2021 年度已实施股份回购方案,同时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主营业

务的资金需求,并综合考虑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公司经营现状和资金状况等因

素,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运行和主营业务的积极拓展,公司 2021 年

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和主营业务拓展的资金需要,

促进主营业务稳健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更好地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

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同时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19 年—2021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 2021 年度

实际经营情况、股份回购情况和 2022 年度的发展规划及流动资金需求等因素,符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特此说明。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