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 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编制了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67号)同意注册,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800,000.00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0,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7,222,328.67元 (不含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2,777,671.33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16日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C10606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 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 1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 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城支行签订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 题。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已注销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城支行开 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由于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于购买东莞市硅翔绝缘材料有限公司51%股权项目和补 充流动资金项目,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城支行 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办理注销,并将该专户中的余额689,203.28元(系利息收入)全 部转入公司结算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与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城支行签订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随之终止。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放余额 备注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份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花城 3602028529202262050 0.00 已注销 支行 合计 0.00 注:由于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于购买东莞市硅翔绝缘材料有限公司51%股权项目 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城 2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办理注销,并将该专户中的余额689,203.28元(系利息收入) 全部转入公司结算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 体、实施方式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21年5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33,145,414.85 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 1,722,328.67 元。 (1)募投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元) 已置换金额(元) 购买东莞市硅翔绝缘材 1 133,145,414.85 133,145,414.85 料有限公司 51%股权 (2)发行费用 序号 费用类别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元) 已置换金额(元) 1 承销及保荐费用 160,377.36 160,377.36 2 律师费用 471,698.11 471,698.11 3 会计师费用 716,981.13 716,981.13 4 资信评级费 235,849.06 235,849.06 5 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 137,423.01 137,423.01 3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序号 费用类别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元) 已置换金额(元) 等 合 计 1,722,328.67 1,722,328.67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经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 第 ZC10343 号 ) 鉴 证 。 公 司 上 述 以 自 筹 资 金 预 先 投 入 募 投 项 目 的 自 筹 资 金 133,145,414.85 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722,328.67 元于2021年5月完成置 换。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详见附表2。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本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 4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六、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情况的监管要求》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 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0 日 5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7,277.77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7,277.77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7,277.7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2020 年: 7,012.3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2021 年: 20,265.44 2022 年 1-9 月: 0.00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 可使用状态日 承诺投资项 实际投资项 募集前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金 募集前承诺投资 募集后承诺投资 序号 实际投资金额 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 期(或截止日项 目 目 资金额 投资金额 额 金额 金额 额 目完工程度) 购买东莞市 购 买 东 莞 市 硅翔绝缘材 硅 翔 绝 缘 材 1 料有限公司 料 有 限 公 司 20,400.00 20,400.00 20,400.00 20,400.00 20,400.00 20,400.00 0.00 51% 股 权 项 51% 股 权 项 目 目 补充流动资 补 充 流 动 资 2 6,877.77 6,877.77 6,877.77 6,877.77 6,877.77 6,877.77 0.00 金 金 合计 27,277.77 27,277.77 27,277.77 27,277.77 27,277.77 27,277.77 0.00 6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止日 是否达到预计 实际投资项目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累计实现效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 效益 承诺效益 益 利用率 2022 年 1-9 月 序号 项目名称 2020 2021 未经审计 购买东莞市硅翔 1 绝缘材料有限公 不适用 不适用 2,097.35 3,633.99 3,761.28 9,492.62 不适用 司 51%股权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注 1] 注1: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通过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缺口,有效缓解公司营运资金压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营运能力以及市场竞争能力。本 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其经济效益无法通过独立实施主体或独立产品等进行独立核算。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