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页 次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1-3 二、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1-6 关于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ZC10006号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高澜股份”)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 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高澜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编制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鉴证报告 第1页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编制,如实反映高澜股份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 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 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高澜股份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编制,如实反 映了高澜股份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高澜股份为申请发行证券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 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高澜股份申请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所必备的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鉴证报告 第2页 (此页无正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梁肖林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吴泽敏 中 国上海 二 O 二三年一月十日 鉴证报告 第3页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 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22年9月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0]3067 号)同意注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 2,800,000.00 张,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80,00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 费用人民币 7,222,328.67 元(不含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272,777,671.33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C10606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公司已 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 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 12 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使用情况报告 第1页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高澜 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 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金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城支行 签订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 的权利和义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 规定,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已注销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州花城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由于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于购买东莞市硅翔绝缘材料有限公司 51%股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将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城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办理注销,并将该专户中的余额 689,203.28 元(系利息收入) 全部转入公司结算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与华金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城支行 签订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使用情况报告 第2页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放余额 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广州花城 3602028529202262050 0.00 已注销 支行 合计 0.00 注:由于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于购买东莞市硅翔绝缘材料有限 公司 51%股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城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 专户办理注销,并将该专户中的余额 689,203.28 元(系利息收 入)全部转入公司结算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 1。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的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使用情况报告 第3页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33,145,414.85 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722,328.67 元。 (1)募投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元) 已置换金额(元) 购买东莞市硅翔绝缘 1 材料有限公司 51%股 133,145,414.85 133,145,414.85 权 (2)发行费用 序号 费用类别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元) 已置换金额(元) 1 承销及保荐费用 160,377.36 160,377.36 2 律师费用 471,698.11 471,698.11 3 会计师费用 716,981.13 716,981.13 4 资信评级费 235,849.06 235,849.06 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 5 137,423.01 137,423.01 费等 合 计 1,722,328.67 1,722,328.67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州高 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C10343 号)鉴 证。公司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33,145,414.85 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722,328.67 元 于 2021 年 5 月完成置换。 使用情况报告 第4页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四)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 2。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详见附表 2。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 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 的差异情况。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公司不存在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 产运行情况。 五、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本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 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使用情况报告 第5页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六、 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0日 使用情况报告 第6页 附表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7,277.77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7,277.77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7,277.7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2020 年: 7,012.3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2021 年: 20,265.44 2022 年 1-9 月: 0.00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募集前承诺投资 募集后承诺投资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 用状态日期(或截止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金额 金额 投资金额的差额 日项目完工程度) 购买东莞市硅 购买东莞市硅翔 翔绝缘材料有 1 绝缘材料有限公 20,400.00 20,400.00 20,400.00 20,400.00 20,400.00 20,400.00 0.00 限 公司 51% 股 司 51%股权项目 权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6,877.77 6,877.77 6,877.77 6,877.77 6,877.77 6,877.77 0.00 合计 27,277.77 27,277.77 27,277.77 27,277.77 27,277.77 27,277.77 0.00 附表 1 第 1 页 共 1 页 附表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止日 是否达到 实际投资项目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 累计实现效益 预计效益 承诺效益 利用率 2022 年 1-9 月 序号 项目名称 2020 2021 未经审计 购买东莞市硅翔绝 1 缘材料有限公司 不适用 不适用 2,097.35 3,633.99 3,761.28 9,492.62 不适用 51%股权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注 1] 注 1: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通过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缺口,有效缓解公司营运资金压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营运能力以及市 场竞争能力。本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其经济效益无法通过独立实施主体或独立产品等进行独立核算。 附表 2 第 1 页 共 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