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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启迪设计: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18-12-1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启迪设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设计”或者“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启迪设计部分
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8号)核准,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股)股票1,5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0.9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1,36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3,584.66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780.34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110136号《验资报告》。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完成时间
                                          投入金额(万元)

  1           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6,439.00       2019 年 02 月 04 日

  2       绿色建筑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413.45             已完成

  3      轨道交通综合体设计中心建设项目       2,223.00             已完成

  4         云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1,979.00       2018 年 12 月 31 日

  5           建筑设计中心改造项目           10,725.89             已完成

合计                                         27,780.34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累计投入金   投资进度
序号             项目名称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          额         (%)

 1      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注①)    6,439.00      2,439.00      1,574.68     64.56%
        绿色建筑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
 2                                      6,413.45       413.45        601.08      145.38%
                目(注①)
        轨道交通综合体设计中心建设
 3                                      2,223.00      2,223.00      2,263.78     101.83%
                  项目
 4       云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1,979.00      1,979.00      1,462.25     73.89%
        收购深圳毕路德51%股权、收
 5                                      10,725.89    10,725.89      10,813.66    100.82%
        购北京毕路德51%股权(注②)
 6      收购嘉力达100%股权(注①)                   10,000.00      10,000.00     100%

合计                                    27,780.34    27,780.34      26,715.45    96.17%
    注①:原“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中的4000万元与原“绿色建筑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中的6000万元已变更为“收购嘉力达100%股权”,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12日在《关于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用于收购股权的公告》。
    注②:原“建筑设计中心改造项目”已变更为“收购深圳毕路德51%股权、收购北京毕路
德51%股权”,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收购股权的公告 》。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说明

       1、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完成时间           调整后完成时间
  1           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2019 年 02 月 04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         云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项目延期的原因
       “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按原计划开展以来,公司已分别在深圳、北京、西
安、武汉等地设立了设计服务网络。公司根据外部环境及发展战略、业务策略等
对该项目进行了调整和优化,募投项目的进展有所放缓。为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公司经审慎研究论证,拟调整原“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
预计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云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原计划2018年12月31日达到完整上线状态,预
期实现集团信息化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公司管理与服务的信息化程度,推动公司
现有流程在优化配置的基础上实现流程标准化,更好的实施子公司、分公司的业
务及管控,提升流程运行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为保证该项目能达到预期管理目
的,在系统初步上线后,公司进行了持续的运行、调试、深度开发等大量细致的
工作,目前仍在持续开展中。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及未来的可持
续发展能力,公司经过谨慎研究,拟对“云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延期,预计
阶段性工作将在2019年12月31日完成。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延期虽然对募投项目实施进度造成影响,但公司并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
容,本次延期是为保证项目实施质量及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股东的长
远利益,具有可行性及必要性,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五、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公司于2018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2、公司于2018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
期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延期造成对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影响,并未改变募投项目
的内容,本次延期是为保证项目实施质量及未来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股东的
长远利益,具有可行性及必要性,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
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延期。
    3、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作出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
的投资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和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
关规定。
    2、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
客观需要作出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的长远发
展。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专用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   骞




                         张   鹏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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