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设计: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公告2021-02-08
证券代码:300500 证券简称:启迪设计 公告编号:2021-004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对公司
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8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关于
对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1】17 号), 现
将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原文内容公告如下: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你公司 2018 年 3 月完成收购深圳嘉力达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力
达)。嘉力达 2017 年 12 月以虚构一笔劳务费的方式,虚增武汉兴业广地冷链项
目营业成本 1000 万元,同时虚增该项目营业收入 1427 万元,导致虚增净利润
401 万元,并导致你公司 2018 年半年报、2018 年年报、2019 年半年报应收账款
列示金额分别虚增 1396.46 万元、1322.96 万元、1322.96 万元。此外,嘉力达相
关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说明也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情形。你公司上述行为违
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现决定对你公司采
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对上述违规事
项进行认真整改,并从中吸取教训,加强对子公司管控,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
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再次发生。你公司应于收到本决定之日起 30 日内向我局提
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证券代码:300500 证券简称:启迪设计 公告编号:2021-004
公司对上述监管措施决定书所提出的问题高度重视,将严格按照江苏证监局
的要求进行整改,及时向江苏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同时,公司及相关人员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
运作水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