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设计:独立董事关于关于重大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4-28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重大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对
应补偿股份的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启迪设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作为启迪设
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
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关于重大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
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事前审
核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与李海建、嘉仁源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
议之补充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前述各交易对方需就嘉
力达 2017 度未完成业绩承诺作出补偿。前述业绩补偿安排符合公司与交易对方
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及《盈利预测补
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约定,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能充分保障公司利
益,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对该议案表示认可,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进行审议。并承诺在审议该议案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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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重大资产业绩承诺实
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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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忆风 仲德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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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永明 梁芬莲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