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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启迪设计: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5-25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召开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对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
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
       1、本次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经审阅,本次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
件,未发现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
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3、经了解本次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其能够胜任公
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
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查金荣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华亮先生、张斌先
生、胡旭明先生、袁雪芬女士、蔡爽女士(按姓氏笔画排名)为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华亮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朱江川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此页无正文,为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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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洁民                                     杨忆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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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永明                                     梁芬莲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