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设计:独立董事关于参与共建城市更新产业技术研究所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1-07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参与共建
城市更新产业技术研究所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作为启迪设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
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认真审阅《关于参与共建城市更新产业技术研究所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现就本次交易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参与共建城市更新产业技术研究所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
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参与共建城市更新
产业技术研究所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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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洁民 杨忆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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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永明 梁芬莲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