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设计: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2-20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0 日召开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启
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聘任副总经理的提名、审议、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经审阅相关人员的个人履历,本次受聘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了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水平
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王云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此页无正文,为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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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洁民 杨忆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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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永明 梁芬莲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