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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名家汇: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3-11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0 日
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
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为宁波良麒光艺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此次为良麒光艺向浦发银行宁波分行申请贷款提供
担保是为了满足良麒光艺项目建设需要,本次担保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
次担保。
       二、关于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资料和背景,我们认为:未发现任杰先生具有
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任杰先生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提名任杰先生为公
司独立董事侯选人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
事会提名任杰先生为独立董事侯选人,并同时担任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
会届满之日止。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端木梓榕                  于海涌                  周   到




                                                  2020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