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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美星: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匡建东)2019-04-26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因个人原因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辞去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报告期内,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的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在
2018 年度任职期间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
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现将 2018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8 年度任职期间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8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所
有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在召开董事会前,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本人主动了解
和获取做出决策 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会上,本人认
真听取和审议每一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经验提出合理化建
议,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本人认为,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
2018 年历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
批程序,董事会议案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对公司 2018 年度各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或弃
权的情形。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2018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1 次股东
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会议。
    3、2018 年,本人出席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 2018
年度经营情况、再融资等事宜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对关键问题进行评议
及核查后, 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在 2018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对公司 2017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对外担保事项、会计政策变更、2017 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2017 年度内部控制规范、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在 2018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对公司关于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3、在 2018 年 04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对公司修订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参与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对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了建议,积极推动了公司持续 快
速的发展和核心团队的建设。
    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组织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工作绩效进行评估和考核,审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监督公
司薪酬制度和激励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在公司进行了多次在公司
现场调研,为建言献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提供事实依据。本人及时了解公司的生
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和其他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认真研究董事会审议的议
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
正地 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经常和证券事务部负责信息披露的工作人员
进行沟通,确保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使社会公众股东
权益得到保障。
    3、重点关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进程,经常与相关工作人员沟通并要
求公司事先提供详细完整的资料,认真审核,发表专业意见,科学、独立、客观、
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确保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害。
    4、报告期内,认真学习了中国证监会、交易所下发的各类 法律、法规及监
管政策,加强自身学习,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
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意识。
    六、其他工作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18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本人认为,2018 年
度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发生。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原独立董事:匡建东

                                                     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