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新美星: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6-01  

						                                                           证券代码:300509 证券简称:新美星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其他议案的相关材料,
经审慎分析,我们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创业板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于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
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相关议案及文件,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
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2、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和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切实可行,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
数量和标准适当,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合理,股票发行方案公平、合
理、必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资
金用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实施后将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
力和抗风险能力,能够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股东利益的
                                                          证券代码:300509 证券简称:新美星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最大化。
    4、公司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董事会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
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
合法、有效。
    5、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
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我们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二、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的《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盈利能
力,有利于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项目具备可行性,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性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
的使用、管理情况,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法违规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公司拟采取的措
施的独立意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
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
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
                                                           证券代码:300509 证券简称:新美星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
承诺。我们认为,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的分析、相关
填补回报措施及承诺符合上述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风险
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五、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根据拟修订的《公司章程》编制的《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
定,有助于完善和健全公司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
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有助于切实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保护。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证券代码:300509 证券简称:新美星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东光                   王   许                                  刘     博




                                                                 2020 年 5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