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美星: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上海胤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监管函》的公告2021-03-03
证券代码:300509 证券简称:新美星
公告编号:2021-003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上海
胤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监管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下发的《关于对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上海胤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监管
函》(创业板监管函〔2021〕第 27 号,以下简称“监管函”),现将内容公告如下:
一、《监管函》的具体内容如下
上海胤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美星”)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披露的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后)》显示,截至 2020 年 9 月 27 日,你公司管理的系列基
金合计持有新美星股票 12,783,458 股,占新美星总股本的 4.31%;2020 年 9 月 28 日,上
述系列基金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新美星股票 3,210,000 股,持股比例合计达 5.40%;截至
2020 年 10 月 9 日,上述系列基金合计持有新美星股票 14,550,258 股,持股比例降至 4.91%。
你公司在持股比例达到 5%及降至 5%以下时,未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和《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及时报告并公告,也未停止买卖新美星股票,直至 2020 年 10
月 15 日才履行报告及披露义务并于 12 月 3 日予以更正。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6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3.1 条、第 2.3.10 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 4.1.2 条的
规定。请你公司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规定,规范股票买卖行为,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相关说明
相关责任人收到监管函后,高度重视监管函中指出的问题,深刻反思规范运作及内控制
度中存在的不足,将切实加强对《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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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09 证券简称:新美星
公告编号:2021-003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学习,充分吸取教训,进一步健全内部控
制制度。
三、备查文件
《关于对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上海胤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特此公告。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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