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美星: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会后重大事项的承诺函2021-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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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会后事项承诺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美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
已经贵所审核通过,并于2020年12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
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0〕3234号)。
根据证监会《关于加强对通过发审会的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的通知》证
监发行字[2002]15号)、《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5号—关于已通过发审会拟发行
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及封卷工作的操作规程》、《关于再融资公司会后事项相关要
求的通知》(发行监管函[2008]257 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所作为新美星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审计机构,就新美星自2020年12 月7日获得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起至本承
诺函签署日止发生的重大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新美星2020年业绩变动情况说明
根据新美星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披露的《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06),2020 年新美星实现营业收入为 69,149.85 万
元,同比下降 0.06%;营业利润为 7,617.68 万元,同比增加 41.52%;利润总额为 7,631.83
万元,同比增加 35.4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805.02 万元,同比增加
38.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2,893.59 万元,同比下
降 17.50%,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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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本年比上年增减
营业收入 69,149.85 69,194.12 -0.06%
营业利润 7,617.68 5,382.63 41.52%
利润总额 7,631.83 5,636.20 35.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805.02 4,187.45 38.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2,893.59 3,507.25 -17.50%
性损益的净利润
2020年度,新美星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19年度上涨1,617.57万元,涨幅
为38.63%。主要原因:(1)2020年外部形势严峻复杂,受国际贸易战以及国际新冠疫
情影响,新美星海外出口销售业务占比从2019年的39.93%下降至28.20%,同比减少
29.42%;基于国家“一带一路”对制造业企业的支持,以及公司在研发创新层面上取得重
大突破,新美星国内销售业务占比从39.02%上涨至50.43%,同比增长29.16%;新美星成
功开发Starpack裹膜包一体机,在竞争越发激烈的市场中吸引了国内外客户和合作伙
伴,从而在行业内脱颖而出;(2)2020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影响金额比2019
年度增加,主要系当期取得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项目等政府补助。故2020年新
美星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19年度有较大幅度的上涨。
(二)经营业绩变化情况是否充分提示风险
新美星于2020年6月25日公告的《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创业
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之“第三章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
的讨论与分析”之“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中,就产业政策风险、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等已作风险提示。新美星于2020年7月20日公告的《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申报稿)》及国泰君安证券出具的《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等文件中,就公司经营净利润下滑风
险已作风险提示。
(三) 新美星2020年业绩变动对公司未来持续经营情况的影响
2020年公司经营业绩保持稳健,2020年经营业绩变动不会对公司未来持续经营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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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经营业绩变动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影响
新美星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具有
必要性、合理性,新美星将继续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美星2020年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净利润下滑不会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会后事项专项核查
1、本所对新美星 2020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苏公 W[2021]A241 号)。
2、经办新美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业务的主承销商出具的专项说明和律师出具的
法律意见书中没有影响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出现。
3、新美星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新美星财务状况正常,报表项目无异常变化。
5、新美星没有发生重大资产置换、股权、债务重组等公司架构变化的情形。
6、新美星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更。
7、新美星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没有出现对新美星的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
的人员变化。
8、新美星没有发生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关联交易,且没有发生未在申报材料中披露
的重大关联交易。
9、本所未受到有关部门的任何处罚,亦未被公司解聘。
10、新美星未作出盈利预测。
11、新美星及董事长、总经理、主要股东没有发生重大的诉讼、仲裁和股权 纠纷,
也不存在影响新美星发行新股的潜在纠纷。
12、新美星没有发生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和侵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3、新美星没有发生影响新美星持续发展的法律、政策、市场等方面的重大变化。
14、新美星的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的独立性没有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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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新美星主要财产、股权没有出现限制性障碍。
16、新美星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要求的事项。
17、新美星不存在其他影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经本所核查,自2020年12月7日新美星获得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至本核查意见出具
日,新美星未发生《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十九条
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条规定的可能导致新美
星不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或者信息披露要求的重大事项,新美星继续符合《创业板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发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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