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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美星: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05  

                                                                             证券代码:300509 证券简称:新美星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董事长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董事长的选举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
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经审阅相关人员的个人履历,本次选举的公司董事长和聘任的高级管理
人员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
   3、本次选举的公司董事长和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相应职责所需能
力和条件,能够胜任任职岗位的职责要求。
   4、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选举何云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意
聘任何建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杨亚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陈红女士
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之日止。
   (以下无正文)
                                                     证券代码:300509 证券简称:新美星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刘   博              王      许                        李苒洲




                                                              2021 年 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