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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美星: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2022-04-27  

                                                                               证券代码:300509     证券简称:新美星
                                                                          公告编号:2022-015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坏账核销的主要概况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2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企业会计准则》、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及公司会计政策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对经营过程中长期挂账、催收无结果的部分应收
账款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共计 5,901,454.73 元,已全额计提坏
账准备 5,901,454.73 元。
    本次申请核销的坏账形成的主要原因是:账龄过长,属逾期 5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且
客户已破产、注销亦无可执行的财产,已形成坏账损失。公司经多种渠道催收,目前该部
分款项仍然催收无果,确实无法回收,因此对上述款项予以核销,但公司对上述的应收账
款仍将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
    二、公司对追讨欠款的后续相关工作
    公司对本次所有核销明细建立备查账目,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继续落实责
任人随时跟踪,一旦发现对方有偿债能力将立即追索。
    三、本次坏账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皆已在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故本次坏账核销对公司
本年度净利润及其他财务指标无重大影响,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坏账核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坏账核销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坏账核销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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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509     证券简称:新美星
                                                                         公告编号:2022-015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坏账核销的独立意见
    本次坏账核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上市
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2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企业会计准则》、《江苏新美
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
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不会对本年度净利润
及其他财务指标构成重大影响,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坏账核销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
    六、监事会对本次坏账核销的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坏账核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
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2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企业会计准则》、《江苏
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
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财务的真实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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