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德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8-28
证券代码:300515 证券简称:三德科技 公告编号:2018-041
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8 月 17 日通过电话的形式送达至各位监事。
2、会议于 2018 年 8 月 24 日在公司九楼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进行表决。
3、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朱宇宙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唐芳东列席
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三票赞成,零票弃权,零票反对,零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 2018 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以三票赞成,零票弃权,零票反对,零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
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湖
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以三票赞成,零票弃权,零票反对,零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燃料智能化管理
子系统集成项目”已结项,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和股东利益的
最大化,同时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湖
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以三票赞成,零票弃权,零票反对,零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
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以三票赞成,零票弃权,零票反对,零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
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以三票赞成,零票弃权,零票反对,零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审议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
认为:
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
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
《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
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
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署的《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