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德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2-28
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湖南三德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
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就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补充确认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
基础上,合计运用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较低风险投资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
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
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 15,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或其
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较低风险投资产品。
(以下无正文,为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仇 健 叶代启
2018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