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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德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4-21  

						                       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核查并发
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我们事前查阅了相关议案及材料,了解了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实际发生情况和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认为公司 2020 年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实力较强、
信誉良好,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
报告内容客观、公正,满足上市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定条件。因此,我们
同意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三、湖南三德盈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
好,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解决控股子公司的资金需求问题,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预案的修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
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 年度小额快速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
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财务
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充分论证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发行对象的
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适当,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合理,发行方式可
行,发行方案公平、合理,即期回报摊薄填补的具体措施切实可行。

    六、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作出了风险提示,拟定了拟采
取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
承诺。我们认为公司关于本次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
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全体
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涉及的关联交易价格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发行相关事项议案,并同意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仇健                  叶代启




                                                      2020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