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德科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7-17
证券代码:300515 证券简称:三德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6
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
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单独计票。中
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7月2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出(具体内容详见当日于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本次会议采用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7月1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年7月17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1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3、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股东大会的主持人:董事长朱先德先生
5、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6、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13日(星期一)
7、现场会议地点:长沙高新开发区桐梓坡西路 558 号。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03,510,1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51.250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03,510,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1.250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0,902,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5.398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0,902,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5.398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3、出/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
案:
1、《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3,51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90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2、《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3,51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90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3、关于公司终止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股东湖南三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14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90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湖南三德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