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德科技: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2020-09-11
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创业
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审核,发表核查
意见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及《上市规则》
第 8.4.2 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拟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定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含中层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与核心业务人员),均为与公司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在职员工,激
励对象中无公司监事、独立董事。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含公司董事长、实际
控制人朱先德,朱先德先生是公司的核心管理者,对公司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
售以及公司战略方针和经营决策的制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产生显著的积极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含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朱先德之子朱青,朱青先生
任三德科技副总经理、产品总监,具有丰富的产品开发经验、突出的产品创新意
识和能力,主持公司产品及研发工作,负责产品战略规划,对公司产品的创新管
理和业务发展具有重要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含实际控制人之儿媳王嘉
瑞,王嘉瑞女士任三德科技投融资经理,负责公司投后管理和融资业务等工作,
对公司的投资业务发展具有重要积极影响。除此之外,其余激励对象中无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原审议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陆思伊申请离职,取消该激励
对象,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0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
励对象相符。
4、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以 2020
年 9 月 10 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按照公司拟定的方案授予 171 名激励对
象 398 万股限制性股票。
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