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德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23
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相关
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能够严格遵循《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严格
履行对外担保的审议程序,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2022 年上半年,公司没有
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也没有为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相违背的担保事项。
二、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独立意
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2 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严格遵守《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
司资金的情况。
独立董事:叶代启、仇健、何红渠
2022 年 8 月 23 日